※ 引述《aacdsee (太虛渡者)》之銘言:
: 在下不懂法律,
: 不知道是不是三立持有天宇的版權,就算不拍片也能永遠持有?
不是永遠持有,
以版權而言是原作者死後五十年會進入public domain。
但,這個時間可能變成你我都老了,天宇仍被鎖在倉庫裡見不了光。
: 感覺很不合理。
: 應該要規定如果一段時間不拍,所有者喪失權利,感覺比較合理。
這個是商標,商標才會有一段時間不使用會喪失權利的可能。
專利則是有限定時間,超過時間後,大家都可以拿來利用。
: 阿~好想看用刀說異數那種高規格重拍的天宇呀 ~
在下是不知道天宇當年是怎麼跟三立簽約的,但是,如果以目前情況倒推回去,
著作權應該是讓渡出去了,不然,著作權不在原作身上的狀況恐怕真的只能看
當年的契約。
(當然如果契約裡面有NDA條款,非當事人就會更難釐清到底發生甚麼事了。)
以現有的著作權法,要看到翻拍也只能看著作權擁有者三立點不點頭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