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104閒晃的時候看到
"Marketing Specialist"
"對寫文案及服務國外客戶等高度變化與挑戰性的工作有興趣 , 抗壓力高
, 非屬專利說明書及答辯等辦案工作,詳細內容請面談"
我的理解應該就是"國外業務"或國外市場拓展相關的工作
(條件有備註需具英語系國家留學經歷)
但有兩個疑問:
1.工作內容說要寫文案,但又"非屬專利說明書及答辯等辦案工作"
此句讓我對這個工作的內容感到疑惑
2.業務也需要『專利師資格』(而且還指定台灣的)??
小弟剛入這行3個月,好奇詢問,
如果有知道的大大們可以幫忙解惑嗎?
感激不盡!!
專利師牌照本來就是最好的招牌 這應該是進口案開發吧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2-03 00:21:00樓上那也太完美了@@
作者:
JoeyChen (I am Joey)
2014-02-03 01:02:00那文案應該是指廣告行銷的文案 不是指說明書之類的官文
作者: Rabaey 2014-02-03 10:10:00
可是我認識兩個這樣的人,兼具台大美牌照
作者: iptaiwan (iptaiwan) 2014-02-03 19:05:00
大陸禁止雙重國籍者考專利代理人執照,所以美陸雙照者還XX是少讓大陸知道好,免得惹麻煩上身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4-02-06 07:03:00有沒有雙重國籍....有的話讓它用台灣人的身份考阿....
綠卡!=美國國籍,所以持有綠卡的臺灣人的確可以拿到這三張照,而且可以執業啊~_~(大陸比較麻煩)
作者:
fermion (fermion)
2014-02-08 22:15:00大陸不準境外執業,美國綠卡不能離開美國太久,否則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