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alvis 2014-04-02 11:47:22這位道長既然刪了文章,只好回文存證,
有其他道長可能會覺得我太認真回你文章, 在此聲明如下,
畢竟因您一路走來往往忽視其他版友的建議,或諮詢學習推薦等等,
實在讓人覺得你來這邊po文只不過是要選擇性的取暖,
看看是否有您口中的"磚力攻城屍",不小心同意了你部分見解後,
好讓你挪移局部見解而亂用,甚至是否拿去錯誤指茸為毛的遂行你的心願,
這實在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我聽到了",這號人物的行為
註解:
→ civicl:某磚力攻城屍(無誤)說以上情形侵權, 請問是真的嗎? 07/09 04:35
作者: ealvis 2014-04-02 13:24:00
其實是看不下去了=_=|||發同樣水準的文章這麼久,這不是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