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thil1 (阿椒)》之銘言:
: 小妹看的蠻傻眼的
: 整整三頁多寫滿滿沒有分段
: 一開頭跟我駁附屬項的其中一個元件
: 全部的請求項的各元件通通毫無次序的混在一起講
: 我連找第一項的各元件被埋在哪裡被引證類比都有困難
: 請問這是台灣最新發展的審查方法嗎?
: 實在太新潮了,我好像跟不上審委的思考模式...
: PS. 我才不會說這跟美國OA的引證是同一篇
起頭句, 說明一下好了, 我講得當然不是指全部的審委.
所以請不要在說什麼不要一竿子全打翻的言論. 在講一次:講得當然不是指全部的審委
先說績效, 局內件數高就是檢索強就是厲害 就受長官重視, 就是所謂A段班的學生.
件數低 好像就應該被長官輕視, 好像就是所謂B段班的學生.
我真的很瞧不起這樣的長官 不管這些長官們你們要不要承認
有人要件數做高灌水 他自己去做高,
但是為什麼 有人做高 長官就覺得其他人也應該跟進?
否則 就如何如何? 局內有些人很奇怪, 每次都有辦法做到前三名,
請問這不是灌水不然是什麼? 每個案子所要花的時間都不一樣,但是有些人
他就是有辦法神準控制 每個月件數都衝到前三高
這樣的人語文能力一定特別強 所以找得特別快 難道不是嗎?
還是都只會找台灣引證案? 就誤認自己檢索很強? 笑死人了
照理說 每月都有辦法做到前三名這樣的人語文能力一定特別強
可惜全民英檢卻連初級都沒過
這不是很好笑嗎? 件數高 想也知道是怎麼造出來了
而這樣的人在局內卻特別紅 被選為當新進人員的教育訓練講師
拜託 看了差點噴飯 我瞧不起這些人 沒有格 也沒有風骨
所以有人罵OA寫得爛 引證也不像 這很正常
這種水準 怎麼可能會好 要好也好不起來 在怎麼檢索都是用台灣案
局內普遍英文檢索能力差 基本上,件數不要求高,要品質好都有問題了
而在 "件數要高" 的敗壞風氣下, 可想而知會產出哪種水準的審查品質
※ 編輯: brson (58.114.187.186), 10/02/2014 23:3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