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單位蠻容易遇到因期刊發表而尚失新穎性問題
因此想請問此兩種情況申請是否會有問題or國際專利布局是否仍可行
1.想請教此情況是否可申請PCT並主張美國臨時案為優先權案而不會尚失新穎性
2015.03.10(國際期刊網路公開)
2015.03.23(申請美國臨時案)
美國一年的新穎性優惠期是否可從臨時案往前算一年?
日後PCT國內階段(ex:歐洲)是否會因2015.03.10已公開而尚失新穎性
2.假設2015.05.01 申請PCT
2015.05.10(國際期刊網路公開)
這樣PCT進入國家階段申請時(假設為2016.08.01申請歐洲)
會因為2015.05.10已公開而尚失新穎性嗎?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