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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光(Everlight)與日亞化(Nichia)纏訟多年的專利權訴訟案,本案於最高法院發交
由智慧財產法院更為審理後,台灣智慧財產法院於2010年7月22日判決億光更一審勝訴,
億光將不用賠給日亞化高達新台幣8,000萬元的損害賠償。
本案啟始於2005年4月25日日亞化控告億光侵犯了其中華民國新式樣專利(第089,036號專
利),爭議產品主要應用在手機等行動設備,做為液晶螢幕背光源的LED產品。2009年7月
29日板橋地院作出一審判決:億光LED產品侵犯日亞化的專利,且億光需付出新台幣8,000
萬元的損害賠償,億光不服繼續上訴。
2016/10/20
原告: Nichia v. Everlight
日亞化2016年10月20日於其網站發佈新聞稿表示,日亞化於2013年3月25日向日本東京地
方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控告億光代理商E&E Japan以及客戶立花(Tachibana Eletech)
因販售億光產品1254-15ASUBC/S400-X9(ELJ)及7344-15ASUBC/S400-X9(ELJ) 而侵害日亞
化日本專利(日本專利號JP2780618),此專利係關於藍光晶片結構技術。
針對東京地方法院認定日亞化的主張,億光表示遺憾但尊重法院決定。惟此專利已於2013
年11月6日期滿失效,因此對億光產品已無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