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智財專業的特殊性,覺得由經濟部管轄智慧財產,總覺得有點格格不入
若將智慧財產局的層級,拉高到智財部,首長應該就是內閣成員而非常務文官了
這樣一來,智財部的首長,應該會是智財權的權威學者,或是大事務所的合夥人
想到這樣,就覺得滿有意思的
作者: qqqboy (who) 2017-06-06 11:31:00
智財院你覺得如何?
作者:
asiguo (PositiveWeiwei)
2017-06-06 11:36:00Then so what ?
只是多了很多嘴砲官位和酬庸,對於現實專利審查仍是無解
人家歐盟審查一個月一件兩件,臺灣......人家審完會重分類,臺灣程序審分一次定生死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7-06-06 16:45:00這樣看,可以把每個審查委員的每月積效砍半啊要不然他們每個月要審結10件意見10件,等於每天要出一個審查意見或核駁審定,真的要做有品質的檢索大概至少花掉5HR~10HR,沒花個兩天你要說審查品質?
作者:
bonaqabo (Always_missing_you)
2017-06-06 18:20:00有些案子要30-50HR的檢索時間,更長的我也做過..有些案子看了都覺得 麥鬧啊,是有沒找啊....隨便都有前案
真的,有那種我覺得沒梗的案子,申請後發審查意見併項獲准的
作者:
Y0SHIKI (天天吃ㄆㄣ的小孩)
2017-06-06 22:04:00聽裡面的朋友說績效高的一個月都審二三十件以上xD
作者: trafficboy (交通男孩) 2017-06-07 04:58:00
美國中國都沒有智財部了,你說呢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7-06-07 11:40:00私以為 台灣市場小是事實 要讓世界各國的大廠來台灣申請專利 要有一些與眾不同的誘因 例如是加五倍規費可以在三個月內出第一次OA 再用PPH進美國之類的(?能考上當審委的都是聰明人 規費收五倍 工時多五倍 五天做出來的檢索報告品質不可能差到哪裡去呃 抱歉 答非所問
但規費收五倍以公務體系思維也不會真的花五倍去做吧...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7-06-07 16:55:00進口案己經比較貴了阿兄弟…這概念重點在於藉由高品質及快速的專利審查服務來吸引外國人付高額規費 幫國庫賺點錢 又可推升進口案的數量 實在是沒咋缺點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06-07 18:13:00取專利的目的在賺錢 市場預期的利潤就那麼大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7-06-08 17:32:00tipo能做到sipo在做的,應該不錯局改部退步言之,能把kipo,jpo,uspto,sipo的特徵整合成tipo業務,應該不錯,不過審查品質要拉高,數量kpi根本是個災難
作者: trafficboy (交通男孩) 2017-06-09 03:59:00
工時多五倍?給審委的薪水有變五倍嗎?
作者:
wbar (MAYBE)
2017-06-09 22:03:00美江鑽石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