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專利合併申請問題

作者: uavan (a man in blue)   2018-02-14 13:25:09
請問依據專利法規定,
屬於一個廣義的發明概念者,得於一申請案中提出。
廣義的發明概念是指什麼呢?
舉例來說,如果我發明一個折疊桌跟一個折疊椅,
這兩個的折疊機構不同,所以權利範圍也不同,
桌椅可以搭配使用,又能個別使用,
這樣可以合併申請嗎?
另外請教在以上案例中,
合併跟分割申請各有什麼優缺點呢?
我只知道合併可以省很多錢,
謝謝。
作者: patentpong (ya)   2018-02-14 13:56:00
簡單地說,桌子的獨立項以及椅子的獨立項至少有一個相同技術特徵沒有被先前技術揭示。完整的答案請先將發明內容準備好,然後約一家事務所洽談即可獲得。
作者: erkunden (erkunden)   2018-02-15 11:03:00
有一種叫做專利審查基準的文件,到智財局網頁可以下載,建議先看看,你問的問題有解答
作者: YoonaSeohyun (潤娥╳徐玄)   2018-02-16 11:32:00
何謂可搭配使用?的確找事務所問比較快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8-02-16 19:27:00
關鍵字: 發明單一性
作者: uavan (a man in blue)   2018-02-16 22:59:00
謝謝大家的說明,我再研究看看
作者: trafficboy (交通男孩)   2018-02-17 10:36:00
想省錢就請新型啊。保證獲證。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8-02-21 12:58:00
實務而言 就是差太多審查委員不爽找兩次才會接到的核駁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