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vagrant (還要努力= =)
2018-12-04 19:43:23今天收到一個中國代理人來的訊息說
中國審委"希望"可以在某個時間前提出答辯書,
是個比提出期限早個幾天的日期。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接過類似的審委來電呢?
因為實在想不出審委為什麼要提早,而且在期限內提出答辯不是申請人的權利嗎?
這樣單方面要求縮短期限個人也感覺怪怪的。
希望有大大可以幫我指點迷津@@
感恩不盡
作者:
twyesman (Gosick)
2018-12-04 19:48:00你確定不是因為代理人為了方便自己時間上的要求?
作者:
youshould ( you should)
2018-12-04 20:00:00台灣審查員也會這樣做呀!我最近才接到
作者: uototzzz 2018-12-04 22:00:00
年底到了,快點清案(?)
作者:
hantang (小噗女孩vs小開男孩)
2018-12-04 22:08:00台灣的敢這樣不被投訴到死?
作者:
chen7572 (.....)
2018-12-04 22:16:00台灣有審委會打來問你要不要申復的
作者:
Kvagrant (還要努力= =)
2018-12-04 22:48:00我有想過是不是代理人自己方便,可是做這行很重信用的吧代理人想要提前照實講應該也沒差吧
作者: trafficboy (交通男孩) 2018-12-05 12:23:00
想放假去啦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8-12-05 12:39:00推樓上 或許是想安排假期 先趕工清案件???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8-12-05 14:15:00大陸案愈來愈難准了 若能在電話討論出能過的範圍 大家都開心
放假拉 業績拉 或許都可能吧 總比美國那個審委放長假 案件丟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