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台灣專利讓與,過去侵權行為

作者: ides13 (juso)   2022-01-19 17:11:57
※ 引述《fermion (fermion)》之銘言:
: 請問各位前輩,台灣專利的專利權在前手轉讓給後手之後,轉讓前的第三方侵權行為所構
: 成的損害賠償,依據台灣法規,應該是歸前手還是後手? 感謝!!
https://kknews.cc/zh-tw/society/6arq5vm.html
如上,大陸人整理的資料,雖然指的是大陸專利法及大陸民法的情況,
但是臺灣的情況說不定也可供參考。
情形一、轉讓人和受讓人如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則受讓人無權對轉讓前的侵權行為提起
訴訟
情形二、轉讓人和受讓人在轉讓合同中有明確約定,則受讓人有權對轉讓前的侵權行為提
起訴訟
情形三、轉讓合同中無約定,但經補充約定或聲明,受讓人對專利轉讓前的侵權行為具有
訴權,且可使用轉讓前的轉讓人獲取的證據
情形四、在訴訟審理期間發生專利轉讓,受讓人可以通過合同約定繼受轉讓人的訴訟主體
資格
作者: versusvic (....)   2022-01-19 18:31:00
哪國專利法叫大陸專利法?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2-01-19 21:59:00
我個人是認為 專利權轉移後前者就不符合登記對抗的效力而且讓與若無明定 應該是自始讓與吧 自專利權有效時讓與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來)   2022-01-20 06:55:00
登記對抗制的第三人指的不是這個是「一物多賣/同時租賣」的態樣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2-01-20 07:26:00
對抗是多寫的 不好意思
作者: gofunfull (沉潛)   2022-01-20 21:48:00
作者: forcomet (無暱稱)   2022-01-22 21:47:00
這感覺像是美國專利授權的範圍不可能自始讓與,民事的權利移轉而已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02-07 13:32:00
自始讓與 <- 那原權利人之前向他人收的專利金,原權利人也一併要轉交給受讓人,因為「自始」轉讓?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來)   2022-02-07 14:43:00
有載明的話可以,因為等於已經計算過該部分的損益默示的話是不行的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2-02-07 23:10:00
一併算進交易價格裡面呀 這樣比較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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