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ross (132123)
2024-12-29 17:37:08小弟有些專利共有人的疑問,想請教各位前輩
假設 A公司和B氏共同為某發明申請專利,是為專利共有人。
若A、B之間鬧翻結束合作,依據專利法64,
雙方不需經過對方同意,即可各自實施本專利。
但B氏是個體戶發明人,沒有製造能力,
所以想找局外人C合夥開一D公司實施該專利。
小弟的問題(1)是,B需經A公司同意,才能讓D公司實施該專利嗎?
我查了智慧局關於"專利共有之實施例"
「專利權為共有時,其實施應依共有人間之約定,共有人間無約定時,
則除共有人自已實施外,若將專利權讓與或授權他人實施,
必須經其他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按公司和公司之股東、或負責人,在法律上係不同的權利主體,
故公司股東或負責人與他人所共有之專利權,
對公司股東或負責人以外之其他專利共有人而言公司即係他人,
因此,公司欲實施該專利權必須經其他共有人全體之同意,始得為之。」
https://www.tipo.gov.tw/patents-tw/cp-925-870251-505a3-101.html
如果小弟的理解正確,B氏和D公司是不同的權利主體;
B氏可以自己實施,不代表D公司就可以實施,
故仍需經由A公司(即其他專利共有人)同意,B氏方可授權給D公司製造。
問題(2): B可否主張讓D公司製造,僅是"委託製造",屬於B氏"自行實施專利權",
而非授權,故不落入專利法64(需經共有人全體同意才能授權他人實施)的範圍,
不用經過A公司同意。
非常感謝~ <(_ _)>
(1)跟(2)是同一個問題跟答案 只有分成有授權跟沒授權 有授權就需要A同意 沒授權的話A就可以透過專利權排除實施 並在有故意或過失的情況下請求損害賠償所以問題(2)要嘛就是要A同意 不然D就準備等A告講白一點 B所主張的「自行實施專利權」只是迴避合法授權的脫法說詞而已 以A的角度 他會不知道跟他共有專利的是一個人還是一間公司嗎?
作者:
ides13 (juso)
2024-12-30 15:03:00我覺得B是可以委託製造,只要D的所有行為都是受B指示,不然對個人的專利權人非常的不利。
但是回到法規本身,仍然不可以委託製造所以關於"專利共有"這件事,真心建議不要,真的要務必在早期就約定好同意委託或是必要授權的態樣為什麼是早期?因為到合作後期,強勢方通常不會同意
作者:
ides13 (juso)
2024-12-30 15:25:00法規所規定的是“授權”製造,但是目前的事實是“委託”製造。所以爭點在於:“目前的事實”,應該被認定為授權還是委託。
建議可參考專利法第64條的逐條釋義,個人認為除非D公司是B氏自己的獨資公司,不然應該委託製造也是不行,因若D公司有其他合夥人,則D公司其他合夥人即可能因實施該專利而獲得實施的成果/收益;以及,影響到其他共有人權益。
如果可以委託的話 你覺得還有人會想要談授權嗎?而且我上面已經說了 按照你的分類被分成委託就是沒授權 那A就可以行使專利權排除或提告啊 所以可不可以委託?當然可以!只是會被告 這是原PO要的嗎?
作者:
ides13 (juso)
2024-12-31 03:56:00那A公司的員工製造專利產品的行為可以視為屬於授權製造嗎?我覺得A公司員工的行為和D公司的行為,是相同的。如果D公司被規範成和A公司員工的相同,D公司的委託製造就是可以被專利法允准的。看完專利法第64條的逐條釋義,感覺也是在說“授權”,而不是“委託”。
作者:
pross (132123)
2023-01-01 12:03:00謝謝大大們的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