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跟板友們解釋一下昨天的水桶
基本上1-3引戰水桶板主們都是依照情況判警告,嚴重的才判禁言3~7天不等
而板友ChrisOvO是先前有過水桶紀錄
08/31/2014 17:21:07 eagle1234 暫停 ChrisOvO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置底板規 交易文手動置底 水桶七天
所以此次從水桶7天,double後水桶14天
作者:
wuwuandy (嗚嗚安迪2016版)
2014-11-10 13:35:00為啥有部分ID要打部分馬賽克?
作者:
Raushers (Raushers)
2014-11-10 13:41:00有釣到那傢伙14天,算賺啦
說真的 警告的理由好歹也打一下~像56大的 口氣很OK阿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4-11-10 14:49:00DB2是?想到龍珠跟Database....
作者:
animist (教練我想打球!!QQ)
2014-11-10 15:40:00紅明顯 不是犯同一條版規 double不恰當吧?
作者: BooJeng (Booooo) 2014-11-10 16:15:00
我覺得lazy大的口氣很ok啊,也沒有謾罵引戰的說
1-3 過度推噓引響評論 該篇文章沒有這種東西嗎?
作者:
dxassin (dxassin)
2014-11-10 17:53:00我看不出我那一句哪裡人身攻擊 他的內文「無恥」連發原文23:5x就差不多結束了 00:00的水桶公告水桶13小時候才補桶其他引戰的?後內文說引戰 推文編輯說重點是有人身攻擊的部分看不懂我哪裡引戰人身攻擊 還有啥叫警告很輕不要太在意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11-10 18:19:00@dxassin 無恥連發 被認定有引戰意圖 並非人身攻擊關於引戰意圖部分採主觀認定 認定標準為是否該文字易造成衝突事實 原PO的部分 尿尿小童涉及人身攻擊及引戰事實警告與水桶判定與否考量點有下 1. 不良紀錄的初犯/累犯2. 情節輕重被認定為警告主要有可能採於引戰邊緣/情節較輕/或是初犯被認定為水桶則要具有 1. 較嚴重情節 2. 曾有不良紀錄
作者:
dxassin (dxassin)
2014-11-10 18:54:00何不直接承認是第一篇公告下的輿論壓力讓你們只好這樣處理 抓幾個出來"警告" 主觀認定嘛 我懂我懂另外我推文的無恥連發是指他的內文 當然你要主觀認定說我有引戰意圖的話 那我也沒啥好說的了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11-10 18:58:00@dxassin 關於這部分在第一篇公告中已有說明告訴乃論規則由於有人檢舉我們就必須依法進行相關違規的判定至於關於您是否有違規的部分? 版務群認定是有踩線 故警告『無恥』兩字並無褒意乃貶意事實,原PO堅決告訴就需受理以上非常抱歉造成您的困擾 不過經過和議應無處理失當之處
dxassin的那句話,可以理解為"原文的描述"阿因為原文確實是不斷用到無恥這個字
作者:
dxassin (dxassin)
2014-11-10 19:15:00引述原文 他竟然毫無廉恥的回我/這種方式實在是非常無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