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想受到重視,除了看人外還要看「流行」
軍中的「流行」都是一陣一陣的(官方語言叫「軍紀重點」)
例如夏天流行中暑、冬天流行伙房安全
若想知道最新流行趨勢,就要注意時事才能趕流行,收事半功倍之效
時效性也算蠻重要的,一些過期的小事上頭恐怕也懶得理
或只是略施小懲--接下來就輪到申訴人受到大懲
基本上要申訴就要一口氣讓對方無翻身、報復的餘地
畢竟明槍易躲、暗箭難防,什麼申訴人保密基本上並不可信
因為到最後處理案件的還是被申訴人往上一、二層級的人
難保官官相護
而且被申訴人也很容易猜出是誰申訴
所以要自己衡量
申訴時最好詳列人事地時及證明,免得上頭懶得理就說你用假名
可以的話就用電子郵件,因為可以存證
將來事情蹦出來或找立委可以當籌碼用(申訴都不理…etc.)
至於不想被反咬誣告,就要自己注意搜證,只要有一、二項證據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