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月惠的羅騰園 屏縣府:屬運作不良人民團體
2018-07-26 15:38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針對羅騰園立案與否的爭議,屏東縣政府社會處今天(26日)
下午表示,羅騰園殘障服務協會是立案的人民團體,自成立至今均未依規定將開會資料及
財務報表送主管機關備查,且理監事任期屆滿未進行改選,屬運作不良人民團體。
縣府也說,羅騰園提供身障者住宿服務,則未完成照顧機構合法立案,縣府將依人民團體法
、公益勸募條例、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輔導及監督羅騰園殘障服務協會正常運作
及合法立案,未限期改善將依法解散團體,並監督羅騰園直到完成合法機構立案為止。
社會處表示,羅騰園肢體殘障服務協會自101年成立至今,均未函報開會紀錄及財務報表至
主管機關備查,第一屆理監事任期至105年7月亦未進行改選,本府籲羅騰園的理監事及會員
應要求理事長依章程及相關法令規定召開會議並進行改選,近期縣府每年也將針對107年度
任期屆滿二年仍未改選的83個人民團體,依人民團體法第58條函請限期改善,未於期限內完
成改善者將以解散處分。
另羅騰園此次接受大筆捐款,社會處指出,其會務及財務更應透明公開並向社會大眾責信其
捐款的用途及流向,請該協會的理、監事及會員們要求理事長儘速召開會議,並依法向主管
機關陳報會務資料及財務使用情形。否則,縣府將依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33條規定,視
實際需要進行抽查。
另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3條的規定,私人或團體設立身心障礙機構,應向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並接受主管機關監督輔導,羅騰園收容人數超過規定,屏東縣
政府將擇期進行調查,若查證屬實,將限期改善並輔導家屬帶回照顧,或轉安置其他合法住
宿機構或社區日間照顧措施,以保障身障者權益。
社會處表示,屏東縣境內目前有7家合法立案住宿型機構,34處社區日間照顧據點,小型作
業所、庇護工廠,並開展社區居住模式,蔣月惠議員對身心障礙者的照顧理想,在合法立案
範圍近年來已有多元選擇的照顧模式出現,輔導羅騰園往合法立案方向為屏東縣政府唯一立
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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