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車輛拖吊委外經營每輛收費1000元 屏縣府僅抽20元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市違規車輛拖吊工作將交由民間拖吊業者執行,警方正式
將該業務移交給縣府交旅處,為增加業者接手意願及執行效率,每輛拖吊費1000元,980
元歸業者,縣府僅收20元繳庫,未來也不排除納入公有停車場及路邊停車格委外經營機制
統籌辦理。
屏東縣警局違規車輛拖吊業務受限於人力及拖車數量,每年收入僅約600萬元,委外經營
招商工作一再流標,業者評估屏東拖吊能量有限,與投入的人力、車輛及租地保管等費用
不成比例,參與意願不高,經下修招商門檻,增加誘因後,縣警局交通隊日前終於與業者
完成簽約並將拖吊業務移交縣府交旅處。
交旅處交通科表示,屏東拖吊量有限,為激勵業者,約定的拖吊費幾乎全歸業者,每輛拖
吊費1000元,只須繳庫20元。
交通科指出,目前委外拖吊的範圍僅限於屏東市,業者正進行場地的整理及人員車輛整備
,待縣府完成驗收後,便可展開拖吊業務,在此之前,仍由警方負責執行,為增加日後民
間參與經營違規拖吊意願,未來不排除與公有停車場或路邊停車收費委外營運項目統籌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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