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哭喊:詐團很兇,不敢不從!國中兒當車

作者: 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   2024-12-03 12:39:06
作者: runa2 (あんた飛ばしすぎ!!)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哭喊:詐團很兇,不敢不從!國中兒當車
時間: Mon Dec 2 12:54:2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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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喊:詐團很兇,不敢不從!國中兒當車手賺3萬…連累父親要賠166倍
記者陳弘逸/屏東報導
屏東少年阿蔡(化名)在國中學長介紹擔任詐團「車手」,向被害婦女阿花(化名)3度
取款,金額達499萬元;事後落網,阿花對阿蔡及他的法定代理人,請求民事賠償,;阿
蔡哭喊,報酬只有3萬賠不起,還說詐團成員很兇,不敢不從;法官認為,他屬詐騙成員
,加上未成年,父親有負擔權利義務,因此,父子倆應連帶賠償阿花499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受害的婦女阿花(化名)2023年初,在FACEBOOK瀏覽1則投資廣告,加入LINE
群組,經群組內人員轉介下載「新鼎雲資通」APP,聆聽投資股票課程,半年後,遭詐騙
集團所騙,投資買賣股票損失1269萬元,分別在9月、10月,3度交付現金499萬元給詐團
車手。
阿花為了反擊詐團,報警逮到少年阿蔡(化名),因為先前鉅額損失,事後憤而提起民事
告訴,要求少年及他的法定代理人,應賠償499萬元。
審理期間,阿蔡供稱,去年8月間,經陳姓國中學長介紹擔任「車手」,起初不知工作內
容,過2天才知情,但詐騙集團成員很兇,只能繼續做,不敢不從,坦承收取499萬元,只
獲得3萬酬勞,認為求償無理,請求法院駁回。
經查,阿蔡涉犯詐欺少年事件,觸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三人以上共同以
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方式詐欺取財及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洗錢罪名等刑罰法律,由少
年法庭裁定令入感化教育處所,因此堪認受害阿花主張為真。
此外,法官認為,阿蔡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以背於善良風俗方法加害阿花,有負
損害賠償責任,加上他未成年,雖父母離異,不過負擔權利義務屬父親,因此法定代理人
請求連帶賠償於法有據。
審理後,判阿蔡及他的父親,應連帶給付499萬元,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72631
有人找你投資然後找個國中生來取款這你敢信?
作者: felix0327 (肥力可施)   2024-12-03 13:07:00
所以現在很多車手都黑吃黑啊
作者: gyannor (吃飯吃不飽)   2024-12-03 14:36:00
父親:早知射牆上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24-12-03 16:25:00
訴訟贏了,499萬應該也要不回來,屏東一堆脫產擺爛的人照樣隨便能找到領現的工作,法外之地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24-12-03 17:22:00
最近沒下雨吧 為什麼腦子可以浸水成這樣
作者: z7956234 (heygulumove)   2024-12-03 17:32:00
國中學長是不是小腿有刺青
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å¹´)   2024-12-03 20:58:00
這國中生就準備當詐騙一輩子了啊反正賺的錢也要拿來賠 不如直接做詐騙
作者: rocit (DAIGO)   2024-12-04 00:23:00
法官很會轉嫁外部成本耶這啥八大行業 都納稅人 無辜者買單
作者: manhoodguy (1111)   2024-12-04 11:16:00
扯政黨的是有事喔?詐騙管你什麼政黨
作者: scasper (no country for the old )   2024-12-05 01:16:00
有黑熊學院兇嗎?加入黑熊讓你變英雄..
作者: HsihHan (希漢)   2024-12-05 17:46:00
養不教 父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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