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obono (三碗豬腳)》之銘言:
: 我PS4 8號買的
: 就在剛剛11號晚上才剛開機還沒進遊戲突然整個熄電
: 就再也開不了 把電源拔掉再插上在按開機會BB兩聲後馬上熄電無反應
: 降溫還是把所有線都拔掉什麼都試過了一直到現在12號天快亮了
: 都還是這樣 只BB兩聲不亮無反應 最糟的是遊戲光碟根本拿不出來
: 超級無敵不爽 假期狂玩的計畫毀了
: 我買來不到7天~我有資格要換新的吧
: 只是在想該找我買的小賣店
: 還是直接去新宇 我的訴求會得到比較好的答案
: 請版上先進給個建議
下面推文有說到實體七天內瑕疵品更換的事情。
那條民法這我不知道。我只說我實際購買的經驗。
我是$ony愛好者,所以用它的手機也是合情合理的事。
當購買手機時(高雄sony mobile)
店員就主動告知七天內瑕疵品可更換,
不過要求頗多,如不能外觀損傷,膠模不能撕等等之類,然後還要送回鑒定是否人為損壞後
才肯換給你。
不過手機好像之前有一則新聞說怎樣怎樣,所以才可以換。其餘商品是否適用我就不知道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