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預購後,買家不能不買,但是店家可以不賣?

作者: Misora (天空 才是夢想的終點)   2016-08-16 21:19:20
抱歉原文恕刪
我自己非法律專業,我也只會嘴嘴砲看圖說故事而已
就我自己淺薄的理解提供一點我自己的看法
  如有錯誤請法律知識人不吝糾正
  網路買東西(包含預購)我想分成兩件事情:
  1. 買賣契約(民法)
  2. 定型化契約(消保法)
買賣,是一種契約
 
  民法對於契約成立的定義:
  #248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不過買賣這件事情,對於契約成立有擴大範圍
  
#345 「稱買賣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
     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
  換句話說只要買賣雙方談妥價錢與交付的商品,買賣契約即成立
  並不需要等買方支付價錢或訂金
  只是
  雖然買方可以不用付訂金就能與賣方達成買賣契約
  但對於賣方違約時的罰則卻有差別
  #249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
     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
     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民法是有規定,如果可歸咎於賣方的違約,賣方是要支付買方加倍的訂金的
  只是上游砍單訂不到,這算不算歸咎於賣方,這就有待法律專業人解釋了
  雖然我覺得應該算啦
  買方應該可主張是賣方的責任,賣方得證明不是自己的責任
  只是呢,當賣方違約的時候,如果買方沒支付訂金,看起來賣方也不用加倍賠償
  到這裡先給第一個結論:
  預購時買方沒先全額付款或是支付訂金就輸了
  不過在走到賣家違約之前會先進行的步驟是賣家要求取消訂單
  訂單可是買賣雙方間的買賣契約
  賣方提取消訂單就意味著賣方提解約
  說到解約大家會想到什麼?
  提解約的一方要負擔違約金或是什麼代價的對吧
  除非買方同意賣家不用支付違約金或代價就能解約
  所以重點來了
  當露天寄信來問你要不要同意取消訂單的時候
  如果你沒跟賣家談條件就按下同意,等於是同意賣家無痛解約
  白白讓自己的權益損失
  因為解約是賣家提的,買家有權不同意,就是不同意取消訂單啦
  你和賣家的買賣契約就是那張訂單,你不同意取消他也不能拿你怎麼樣
  反之約定的時間一到你還可以主張賣家違約,沒有履行交付商品之義務
  到這裡給第二個結論:
  千萬別賣家提取消訂單就直接同意
  但是前面也有人推文了,很多賣家都會有帝王條款:
  「如遇砍單會取消交易並退還訂金 能接受者再下標」
  這種情形怎麼辦?
  這裡就是消保法定型化契約的範疇了
  像這種預先就在賣場裡寫好的規則都是定型化契約
  消保法對於定型化契約可是有這樣的條文的
  #11 「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
     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12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
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
簡單來說就是,那種帝王條款才不是賣方說的算
如果是對買方不公平的可是無效的
只有買方需要承擔風險的這類條款,顯然是對買方不公平的
  且消保法的精神是當有疑慮的時候要朝對買方有利之解釋
  這時候你的朋友就是消保官啦  
  簡單來說,當你覺得賣家寫在賣場裡的帝王條款不公平的時候,call消保官
如果消保官判定這樣的帝王條款無效
裏面寫的要配合賣家取消訂單也就無效
那買方就有理不同意"無痛"取消訂單,就回到上面的解約與違約的部分了
  總之,結論就是
  預購記得無論如何先付訂金或全額支付(我都全額支付)
  因為只要你這錢匯過去了,當賣方交不出商品的時候才有機會求償雙倍訂金
  且帝王條款不用怕他
 
  最後回到露天
  網路店家是很怕負評的
  一般店面還有門市可以吸引不知情的客人走進去消費
  但網路店家的評價卻是買家的重要參考指標
  給予賣方負評是每個買方的權利
  不要吝嗇給也不要害怕賣方報復給負評
  賣家累積一個負評痛的程度絕對是遠遠超過買方的
  且你還可以去跟露天站方申訴
  不過前提當然是它們是想好好經營的賣家啦
  如果對方本身就是小人,這些都沒用,小人才不在意負面評價
  也說說我自己的例子
  我也有過在露天跟賣家的糾紛
  賣家在我給出負評之後態度就軟化了
  不過我不只給負評就是了,我還去他們的臉書留言
  當然一些基本的法律條文還是要搬出來撞撞膽的
  別讓賣家覺得你很好欺負吃定你
  以上
作者: Misora (天空 才是夢想的終點)   2016-08-16 21:20:00
最後補充,為了省掉各種麻煩與糾粉我現在都自己訂不找代購
作者: ccdog74 (夜久)   2016-08-16 21:29:00
做有利消費者解釋 關於上游可以歸責為賣方責任
作者: unique0927 (由你喀)   2016-08-16 22:29:00
整理好清楚
作者: umachan (ウマちゃん)   2016-08-16 22:43:00
露天是不處理評價的,客服會回這屬於個人觀感
作者: yangtsur (yangtsur)   2016-08-16 23:44:00
我弟在網上訂購東西,好幾個月前的事了,還沒送來我叫他說你薪水不多,把這些取消掉.但他說不行會有法律問題.我的疑問是:訂了好幾個月的東西沒送來為何不能取消東西不都還在倉庫裡嗎.本島送本島,最多一個禮拜就送到吧我現在取消訂單,賣方根本沒損失啊.當然不排除我弟是在畫虎爛要家人幫出超額的部分.但我是不希望朝這方面去想啦...
作者: Absioute (千紙鶴 千烈陽)   2016-08-17 00:28:00
所以簡單來說就是下訂單後先付錢 對方砍單就可以向他凹優惠之類的
作者: mhsaru (| 宮崎☆猿 |)   2016-08-17 07:57:00
閱畢,推!
作者: SILVERSELENE (clover)   2016-08-17 09:23:00
跟露天申訴無用,露天根本沒在管理的還有客服會把你質疑露天官方的條款問題解讀成你對賣家不滿........上次惹火我以後都改用別間了
作者: firingmoon (小天)   2016-08-17 09:32:00
to yangtsur 我能理解你地的想法 在這時間點取消交易 賣方需被多收成交費用 所以賣方會用買家棄標然後讓你取消此筆交易 這樣就沒有交易費產生但是自己帳號就會有惡意棄標的紀錄 有些賣場會限制你最多不能棄標幾次才能標
作者: yangtsur (yangtsur)   2016-08-17 12:18:00
如果是這種方式解決倒也可以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16-08-17 14:39:00
這篇很清楚,這類商品比較多不懂保護自己權益的未成年買日常法務實務經驗夠多的立場就反過來了,法律保護懂法的人啊
作者: vikutoria (我有個夢但不想說)   2016-08-17 19:12:00
有沒有賣方向的法律知識呀 想參考參考
作者: umachan (ウマちゃん)   2016-08-17 20:26:00
露天棄標超過20天就不能給了,你弟是買預購商品吧有些東西都半年後才拿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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