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原文恕刪
我自己非法律專業,我也只會嘴嘴砲看圖說故事而已
就我自己淺薄的理解提供一點我自己的看法
如有錯誤請法律知識人不吝糾正
網路買東西(包含預購)我想分成兩件事情:
1. 買賣契約(民法)
2. 定型化契約(消保法)
買賣,是一種契約
民法對於契約成立的定義:
#248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不過買賣這件事情,對於契約成立有擴大範圍
#345 「稱買賣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
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
換句話說只要買賣雙方談妥價錢與交付的商品,買賣契約即成立
並不需要等買方支付價錢或訂金
只是
雖然買方可以不用付訂金就能與賣方達成買賣契約
但對於賣方違約時的罰則卻有差別
#249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
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
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民法是有規定,如果可歸咎於賣方的違約,賣方是要支付買方加倍的訂金的
只是上游砍單訂不到,這算不算歸咎於賣方,這就有待法律專業人解釋了
雖然我覺得應該算啦
買方應該可主張是賣方的責任,賣方得證明不是自己的責任
只是呢,當賣方違約的時候,如果買方沒支付訂金,看起來賣方也不用加倍賠償
到這裡先給第一個結論:
預購時買方沒先全額付款或是支付訂金就輸了
不過在走到賣家違約之前會先進行的步驟是賣家要求取消訂單
訂單可是買賣雙方間的買賣契約
賣方提取消訂單就意味著賣方提解約
說到解約大家會想到什麼?
提解約的一方要負擔違約金或是什麼代價的對吧
除非買方同意賣家不用支付違約金或代價就能解約
所以重點來了
當露天寄信來問你要不要同意取消訂單的時候
如果你沒跟賣家談條件就按下同意,等於是同意賣家無痛解約
白白讓自己的權益損失
因為解約是賣家提的,買家有權不同意,就是不同意取消訂單啦
你和賣家的買賣契約就是那張訂單,你不同意取消他也不能拿你怎麼樣
反之約定的時間一到你還可以主張賣家違約,沒有履行交付商品之義務
到這裡給第二個結論:
千萬別賣家提取消訂單就直接同意
但是前面也有人推文了,很多賣家都會有帝王條款:
「如遇砍單會取消交易並退還訂金 能接受者再下標」
這種情形怎麼辦?
這裡就是消保法定型化契約的範疇了
像這種預先就在賣場裡寫好的規則都是定型化契約
消保法對於定型化契約可是有這樣的條文的
#11 「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
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12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
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
簡單來說就是,那種帝王條款才不是賣方說的算
如果是對買方不公平的可是無效的
只有買方需要承擔風險的這類條款,顯然是對買方不公平的
且消保法的精神是當有疑慮的時候要朝對買方有利之解釋
這時候你的朋友就是消保官啦
簡單來說,當你覺得賣家寫在賣場裡的帝王條款不公平的時候,call消保官
如果消保官判定這樣的帝王條款無效
裏面寫的要配合賣家取消訂單也就無效
那買方就有理不同意"無痛"取消訂單,就回到上面的解約與違約的部分了
總之,結論就是
預購記得無論如何先付訂金或全額支付(我都全額支付)
因為只要你這錢匯過去了,當賣方交不出商品的時候才有機會求償雙倍訂金
且帝王條款不用怕他
最後回到露天
網路店家是很怕負評的
一般店面還有門市可以吸引不知情的客人走進去消費
但網路店家的評價卻是買家的重要參考指標
給予賣方負評是每個買方的權利
不要吝嗇給也不要害怕賣方報復給負評
賣家累積一個負評痛的程度絕對是遠遠超過買方的
且你還可以去跟露天站方申訴
不過前提當然是它們是想好好經營的賣家啦
如果對方本身就是小人,這些都沒用,小人才不在意負面評價
也說說我自己的例子
我也有過在露天跟賣家的糾紛
賣家在我給出負評之後態度就軟化了
不過我不只給負評就是了,我還去他們的臉書留言
當然一些基本的法律條文還是要搬出來撞撞膽的
別讓賣家覺得你很好欺負吃定你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