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uku321 (halipapon)
2017-10-21 21:09:37作者 dream187kimo (將過去埋葬) 看板 PlayStation
標題 [實況] 閃之軌跡三
時間 Sat Oct 21 15:37:14 2017
這位是首次開台,而且之前我在Falcom版對他解釋的PS版規沒有講到這個實況文的限制的細節,可能因此導致他不熟悉實況文的新規定而誤觸版規我是覺得對於這種實況新手,可以的話,至少用警告代替水桶一次吧,他也不是故意的他之前在Falcom版連實況文要刪除都不知道,經過版友提醒之後才知道有這個規矩
作者: gungunham 2017-10-21 21:43:00
我不素故意得><
作者:
NVIDIA (祝大家平安喜樂)
2017-10-21 21:53:00手動置底該桶不看板歸沒啥好說的
那不然是否可以把這條版龜列在實況範例裡面?還有換日線那條
作者:
htps0763 (Fish~月~)
2017-10-21 21:59:00在每個板要發文推文前本來就要先看板規,只是很多人都省了這個步驟
作者:
knight77 (オニオンナイト)
2017-10-21 22:00:00發文的同時本來就應該先遵守板規不是嗎?
作者: Felix34 2017-10-21 22:02:00
板規第一頁就紅字標實況文限制了,真的該先看一下
作者: Felix34 2017-10-21 22:03:00
也沒給劣文不算太嚴重吧
作者:
NVIDIA (祝大家平安喜樂)
2017-10-21 22:09:00KingKingCold你可以幫他發實況文阿
作者:
Misohagi (Taivis)
2017-10-21 22:21:00你講這麼多但這裡是PS板,那邊的板規不等於這裡的板規這裡也是經過很多時間才修改才變成這樣的
作者:
Xhocer (以å‰ä¹Ÿå¾ˆå¿«æ¨‚)
2017-10-21 22:24:00還以為是實況水桶公告,原來是實況水桶公告啊
作者: caluem (phage) 2017-10-21 23:03:00
樓上你說的不是一樣的東西嗎(黑人問號
作者:
cospara (貓咪老師)
2017-10-21 23:12:00實況水桶 公告 vs 實況 水桶公告
我覺得發文前要看版規是基本的啦...一個月很快就過去了
作者:
RKain (No Game No Life)
2017-10-21 23:32:00居然還有人說出新手可以減刑..
作者:
Cruel2 (君若無心我便休)
2017-10-22 00:00:00不知者從來都不是無罪的...違反版歸咎是違反阿
違規沒被抓到當僥倖;罪證確鑿的話就沒什麼好說的,下次多注意點別再犯了。
作者: pttcage (cage) 2017-10-22 00:56:00
falcom版都有類似經驗了,還沒有自覺要怪誰
作者:
argoth (熾眼)
2017-10-22 01:49:00版規因人而轉彎 不愧是友善楷模
作者:
baozi (I've Never Been to Me)
2017-10-22 02:18:00某人完美詮釋台灣人情理法 情永遠擺第一的習性XD
以後台灣殺人只要說是新手第一次犯案就只要口頭警告就好啦
作者:
longya (嗯)
2017-10-22 09:06:00我沒看版規不小心低不要罰那麼重擋我財路好嗎><原來在別板也這樣喔?那說明他根本就是無視板規的慣犯,不桶重一點還覺得太可惜呢
作者:
Rheims (B10058027)
2017-10-22 10:27:00ID叫做將過去埋葬,請記得把過期的實況文一起埋葬
作者:
Pumama (=====二等兵======)
2017-10-22 10:52:00不看板規 可以最輕處理?
作者:
lwecloud (CloudEX)
2017-10-22 11:11:00不過我覺得可以在文章範本裡加上提醒 再不看就活該被桶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7-10-22 11:58:00
看板規是義務我不小心犯法了 但是我不知道____罪很重 那我可以輕判嗎?這種邏輯怎會說的通拜託......不要不遵守又說是惡法或是扣什麼板黃帽子 這樣nonsense
作者:
Pumama (=====二等兵======)
2017-10-22 12:05:00這與該用戶看不看板規無關????? 好吧你是版主你最大XD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7-10-22 12:14:00
幫一個名不見經傳的人作保 現實生活都不會有人做了.....何況是網路社會...
......不知道可以輕判啊 沒法官敢用而已不過版主已經算輕判了
作者:
Pumama (=====二等兵======)
2017-10-22 12:37:00犯規照版規罰就好 一視同人 這不是什麼清單問題有判決就好 我只是個有點看不下去的路人 你好像跟我認真了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7-10-22 12:59:00KKC超鄉愿不ey
作者:
toma410 (510)
2017-10-22 13:20:00不管到哪個板發文,發文前看板規是PO文者一定要做的吧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7-10-22 13:22:00
尚書大人真機靈 看到風向不對趕快撤退
現在還有公開關說的,好笑,最討厭實況文puma這尚書大人真機靈
作者:
cwoldind (海洋乍現的溫柔)
2017-10-23 08:28:00我以為到不熟悉的版發文章前先看版規是常識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