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vo
rlaga (【斯佛拉加】。)》之銘言:
: 現在台灣社會很亂 很多匪夷所思的犯罪發生
很亂?怎麼說?你感覺亂還是有什麼依據?
: 常常有人提到亂世重典的意見 "現世越亂,刑典越重"是基本主張
: 如果這樣的看法要內化變成政策 變成法律條文 各位網友前輩的看法如何
基本的看法就是毫無依據。為什麼亂世要用重典?這可以解釋成亂世應該用重典,也可以
解釋成用重典的皆亂世。前者我看不出關聯,後者倒很有道理。因為造成亂世的政府無能
,重典恰是無能政府最便宜的手段。
: 1). 首先,死刑不可廢,除此之外,要常規常例性的執行死刑
: 這樣就不會變成執政當局施政低迷的強心劑
: 況且也不會積壓死刑犯人數 死刑不執行 判了有何用
: 首先我個人主張 犯有重大泯滅人性,甚至造成重大災害的,予以判處死刑 !
: 除了殺人罪刑之外 納入虐殺,性侵,大規模重度黑心用(食)品,毀容,凌虐,
: 情殺,公安,虐親,弒親,虐(性侵)童, ...... 直接肇事人 予以判處死刑
毫無邏輯,現狀就是有死刑,維持死刑不可能降低犯罪。如果說因為不執行,那就該拿
執行死刑的國家的犯罪率來相比,執行死刑最多的國家之一就是中國,中國的治安有比
台灣好嗎?反之廢除死刑的國家多是富裕文明國家,犯罪率相對低。所以我說與其說亂
世應該用重典,不如說用重典的皆亂世。因為社會程度低落,治理國家的手段也相對低
落,此乃合情合理。
: 除此之外 台灣人最痛恨的"酒駕肇事" 國家應予以賠償被害家屬賠償金
: 並且直接向肇事人代位求償 追償不出來,群民負擔,因為政策無法遏止酒駕
: 是社會的失敗 (前提是追償單位要全力追償,以防脫產以及藉故不償還)
: 另外 "酒駕肇事致他人死亡" 唯一死刑 (濃度多少等細節可再議)
台灣人最痛恨酒駕肇事,依據哪來?有調查過嗎?跟什麼比?照你的邏輯有什麼罪不是
社會的失敗?是否都應該國家賠償?酒駕肇事致死"唯一死刑"?那酒駕沒肇事該怎麼罰?
罰錢?算他運氣好?無期徒刑?還是因為有肇事"實際造成傷害"所以要課以重刑?那一般
"過失致死"呢?一樣死刑?那故意殺人呢?一樣死刑?所以你是要同樣犯意課以極端不
同的責任還是統統死刑(符合你"重典"的邏輯),那我還是故意殺人好了,不然太不划算
了。
: 2). 將"體罰刑"納入刑法 比如說鞭刑,勞動刑,困居刑(住很爛),乏餐刑(吃很爛)...
: 同時嚴寬並濟 在監獄增設輔導師,宗教師 讓獄犯心靈有慰藉 教育導入
: 讓他們不至於被"體罰刑"弄得心理變態
.......。好吧。我瞭解這種報復的心態是一種人類原始的傾向。沒錯,如果有一個兩千
年前的人來到現代社會,你確實有義務要跟他解釋為什麼人類社會會演變成現在這樣。
為什麼我們會捨棄酷刑。甚至開始注重犯罪者的人權。這種演變不是三言兩語容易解釋
的,甚至不是純理論的。就算我們能夠證明我們現在這樣做效果也不會比較差,但我們
仍然難以解釋,如果我們喜歡的話,為什麼不選擇能夠讓我們比較有快感的作法。或許
台灣在移植西方價值的過程太快了,缺乏我們社會自己的思考參與,因此價值觀實質上
還是停留在皇帝時代。總而言之,這是一個我們要不要"虐待"犯人的討論。如果我們真
想虐待犯人的話,那我們另開一篇討論吧。其實我並不覺得(這種討論)有什麼不適宜。
: 3). 監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