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aka1aka (Por Una Cabeza)》之銘言:
: ※ 引述《Sevorlaga (【斯佛拉加】。)》之銘言:
: : 很多人都痛恨黑心食品 也感嘆每一次大家在痛定思痛以後
: : 大概一個禮拜 台灣民眾又都習慣了 健忘了 選擇原諒了
: 不是原諒,而是你根本沒法伸張正義。
: : 不曉得為什麼 每次台灣發生這種事件 很多人都在痛罵...
: : 結果幾個禮拜以後 為首的主謀又在社會上走跳 好不拉風 !!!
: : 雖然我認為 不力行亂世重典以及常例死刑的台灣 沒有靠盃的權利
: 錯啦。
: 根源在於『追回不法所得及其衍生利益』並課以罰金。
: 而在於發現違規就能即時處理,不必等法律訴訟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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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法添加物?先行罰款,扣留異常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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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真好 尤其是如果是重罰不法利益所得 (可以加乘)
這樣才有重大的警世意義
: 需要死刑嗎?其實不用。
我覺得還是要ㄟ 雖然你講得我也很認同
但我還是覺得製造黑心食物太可惡 當然不是說每一個都要死刑
可是魏應充、高振利、郭烈成 ...... 幾乎都是黑心搞錢 有錢再攀權
對社會幾乎沒有利益 再加上台灣可以看到 到處都是癌症 到處都有人洗腎
如果 "魏應充、高振利、郭烈成" 這三個仁沒有死刑 我敢斷言 台灣沒有救 !
: 重點在於執行者不認真抓,同時罰責也太輕的關係。
: : 因為所有的惡 都是你...台灣人養出來的
: : 有沒有法律上或是政策上的看法 對於黑心食品的杜絕有幫助 ???
: : - =-= -= -= =- -= -= =- -= =-
: : 1). 民眾可自行送驗可疑食品的成分 一律免費免責
: : 2). 各種化學物質 明定公告容許標準 或是不可添加
: : 3). 民眾檢舉黑心食品成功 一律獎金2000萬並且隱名處理 從寬認定
: : 4). 洩漏檢舉人資料之公務員 判處徒刑三年
: 三年?
: 檢舉人死兩個就沒啥人敢來檢舉了;看看這麼輕的罰責就是鼓勵廠商收買公務員啊。
: : 5). ......................
sorry 只是就其政策上的討論罷了
常常有人說 亂世重典不是用來管理台灣社會亂象的藥方
但我覺得很好用啊 尤其是在食安這一項 ......
你敢黑心貨賣出去大賺其財 簡直是拿命拚 那我也讓你用生命代價賠償
......並且追回不法所得
有網友曾經建議說 應該以教育以及稽查來替代嚴重刑罰
我的看法是教育以及稽查適用以"未發生時的防範"
但是當稽查人員都不力 罰責都太輕時 嚴重懲罰或許是治世良方 不是嗎 ?
製造黑心食品的人 哪個不知道不應該製造黑心食品 ???
如果教育以及稽查 還有公告都無法約束這些人 阻擋這些人
除了嚴重懲罰(甚至死刑)...我不知道國家還有什麼可以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