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ram (saram)
2014-12-22 00:21:00強盜殺人是死刑. 有這法律照樣有人去犯法.人不怕死你能奈何? 把食品衛生罰則加了死刑,一樣有人為了獲利而去干犯.人為財死況且步一定被抓到.況且醫學評估報告有提到他們製造了多少癌症?恐怕令你失望,癌症成因是多方面的,誰能說黑心油一定讓人得癌?近的不提說以前大陸地溝油事件,到底死了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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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am (saram)
2014-12-27 02:44:00請你舉證"害死誰"?或舉證"誰因這特定商品而致病中"?一個人被判刑多久,與大眾與論認定的"可惡"無絕對關係.如果網路言論能審判一個人,定他的刑期,那麼這國家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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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am (saram)
2014-12-29 04:03:00我受騙了就可以變成法官並且超越法條去殺人?請你舉出他加進的東西,到底能使人身體消化後產生甚麼疾病?若根本連醫學權威也判斷不出來,法官要怎麼判人死刑?這種文革式的理論能當法律嗎?我不懂為什麼台灣有這種隨興殺人的言論.不要我示範吞啦,我與你一樣吃了十年以上,實驗結果自己清楚.會死的會重病的老早出現,不必等屏東老農檢舉.你恨他是因為他賺大錢.根本不是甚麼黑心食品.法官依據檢察官起訴書而審理,起訴書中要求依據哪一條法令將詐欺嫌犯判死刑?有犯意置人於死(不管用刀械或其他下毒手段)而造成一人以上死亡者,得以處死行.請問你是檢察官,你怎麼寫魏家兄弟有謀殺不定對象知消費者?如果他只配判坐牢而躲過死刑,那是法律的限度,並非鼓勵商人去殺人以牟利.幾十年來台灣大小商家用各種黑心商品牟利,從最早的硼蝦到黑心豆干,可有人被處死? 然而一個去大陸賺大錢回台灣的巨富,就成了廣大仇恨中心點,可見仇富心尤其仇視大陸台商,才是那隱藏的力量.告訴你用可惡兩字去當成判死刑的理由.要在法條裡找,別在情緒中找.那沒有用的.有小網友在網上攻擊味全公司,要他們員工辭職.抵制到這種傷及無辜的程度,別告訴我那不是偽善.有網友攻擊證嚴法師與慈濟,只為了一碗合法上架的素麵,別告訴我那是甚麼正義.少說抵制,法利賽人,文士在台灣滿坑滿谷,滿口正義之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