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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義在哪?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與內政部地政司長期庇護圖利財團魚肉人民。 PO此文
為了揭發不公不義,因為重劃利益龐大,許多財團都會搶破頭,我最近在2016-01-12 寄
限掛到某中央黨部陳情(目前尚未回覆)。
目前是接受多位地主委託,幫忙處理,多次反應土地分配異議,期間也反應多次給重劃會
或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或內政部地政司,全都沒用,得到的重點就是因為相關的法規與解釋
函令有刻意庇護圖利財團可以任意魚肉人民,且自辦市地重劃所屬的縣市政府可免監督審
核指正的責任。(重劃區地主大多是等了好幾十年的原始地主或經過繼承)
重劃會說法(重點如下):
重劃區內人人平等,都是依照相關法規與圖解分配,絕對經的起檢驗,但當我再公告期間
去抄錄重劃前後的地號與坪數,比對下發現多筆土地並未依相關法規與圖解分配,質問重
劃會多次,重劃會只會回答依照法規分配,或是回答如果有錯,新北市政府早已退件,不
願一一對我做出說明如何分配,依照哪個圖解與法規,甚至我發現離譜的是重劃會可以將
好的位置都畫給自己與跟重劃會有關係的地主,質疑多次都沒結果,重劃會就是不解釋。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說法(如網址照片):
內政部地政司說法(如網址照片):
答案終於出來了,內政部只有請直轄市及部分縣(市)政府提供意見後,綜合大多數機關
之意見,就做出免實質審核其分配內容,意思即地方政府也免於監督審核指正的責任。
所以內政部一方面將土地分配疑義丟回給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將土地分配問題丟回給
重劃會,重劃會又刻意不處理不解釋,實際上重劃會假職務之便,將土地分配好的位置或
有利的分配法都優先分配或劃給自己,也包含了與重劃會關係良好的部分地主。那對其他
數百位地主公平嗎?也可以從開始的估價補償或分配位置或分配比例中獲得利益,或是重
劃結束後,結餘款盡歸重劃會(財團)等,反正你有意見就打訴訟,政府根本不管。多次
陳情至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與內政部地政司,相關單位不但不去仔細檢視重劃會(財團)是
否有依法規分配,不去善盡監督審核指正的責任,而是處處維護財團或是中央包庇地方,
真不知道法令的制定道理是要保障人民?維護公平正義?還是要維護財團?或是讓縣市政
府免於監督審核指正的責任?內政部其實可以限縮重劃會權責與要求地方政府落實監督審
核的責任,以保障公平正義,但內政部都沒有做到, 新北市政府也沒有跟內政部說NO,
因為解釋函令沒有法源依據,新北市政府也不依新北市政府受理自辦市地重劃作業要點第
二十七條的內容要求重劃會限期改善(違反法令,未依規定分配),這樣才能維護所有地
主的公平正義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