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校園活化 13公益用途可承租

作者: bb53211 (平凡人)   2018-11-10 20:03:17
校園活化 13公益用途可承租
2018年11月10日 04:11迌什禤伈曭L志成/台北報導
學校不再只是學校!教育部原訂有校園空間活化辦法,最近更盤點出13項公益用途可優先
承租校園餘裕空間,以後學校內可能還有托嬰中心、老人日間照顧中心或露營區等。不過
專家提醒,這項政策讓學校成員變得複雜,如何確保學生安全很重要。
因為少子化,衍生校園餘裕空間,教育部國教署原有「公立國中小學校園(舍)空間多元
活化注意事項」,最近更明訂幼兒園、社會教育機構、社會福利設施、觀光服務設施,及
配合各地方政府重大政策、社會發展、社區需求等13項公益用途,可承租校園閒置空間。
教育部表示,全國有272所偏遠學校整併或遷校,產生很多閒置空間,目前250校已活化,
還有22校待租或可提供公益使用。例如屏東縣潮東國小崙川分班103年停辦後,去年9月起
,無償借給屏東縣啟智協會使用,培訓身心障礙者經營露營區,非常有意義。
「學校空間租出去,應以教育用途為主。」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副理事長、新莊國小校長
張信務說,學校將餘裕空間租給幼兒園或樂齡學習使用,可以接受,但他比較不主張租給
長照業者,因為這類老人家帶有慢性病、需要長期服藥或是輪椅、救護車進進出出,造成
學校管理困難,家長也會反對。他認為長照業者應租國營事業或公家機構的閒置空間,比
較適合。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說,學校租給別人的空間,最好是位在邊角的地方,
而且要讓他們有獨立的出口,才不會干擾到學生的學習。另現在有些學校可能有閒置空間
,但未來可不一定,108課綱上路後有很多選修課程,加上未來國教可能向下延伸,都需
要很多空間,因此學校在跟承租業者簽約時,要保留收回的權利,否則以後會變成自己空
間不足。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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