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對CrossStrait版#1GHnqGS2判決不服

作者: Iamaidiot (神經病)   2012-09-06 02:43:43
  目前此事爭議點有三:如果板主認為被轉錄的文章違反板規,轉錄者是否該受罰?
板主在處分使用者之前是否應先推文警告?兩岸板板規裡短期內多次違規的短期大約是
多久時間以內才叫短期?
  轉文者在轉錄某篇文章到看板後就該為此文章負責。而通常除了雙重標準之類的情
形以外,我不干預板主在這方面的認定。所以若板主認為某篇被轉錄的文章觸犯板規,
轉錄者不得以非己所言為由要求規避處分。所以在這個申訴裡板主認定文章違規的部份
無不當之處。
  目前小組並未要求板主在看到違規言論後須先推文提醒,等使用者不理再作處分。
如果兩岸板這樣,是板主群自己的作法,小組這邊不去要求,也不會禁止。但若板主們
常在處分使用者前先推文提醒使用者,我會認為板主們有將此事塑造成成看板特有文化
之用意,不過這樣的話板主就不該任意打破自己建立之慣例。而所謂短期到底應指多久
時間以內的認定也如同上段所言,不管板主們如何認定,只要求標準勿時常更動。  
  所以若板主們之前在處理初犯跟累犯之前大多有先推文勸止,處理短期內連續犯時
對所謂短期的時間長短讓人明確認知大概多久以內算短期,即使未明文公告,但我會認
為板主試著跟使用者們培養這樣一個默契與慣例。這樣的話就不宜貿然打破這個慣例。
  因此在這次申訴裡我的看法是只要板主認為該文違規,使用者又無法證明板主雙重
標準,我不推翻板主認定使用者該受罰的裁決。但在所謂看板慣例以及短期時間的認定
之部分,若要我自己去翻一到三個月內板主群的公告來推斷板主群的標準,大概要到週
五才能回應。又或者板主及使用者願意提供自己找的資料以減少大家時間上的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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