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顧客帶狗絆倒人 郵局判賠

作者: bankingpaul (幸福人生)   2014-04-22 09:16:30
《新聞》顧客帶狗絆倒人 郵局判賠
新聞出處:蘋果日報 2014年04月22日 【孫友廉╱新北報導】
★新聞示意圖:
http://twimg.edgesuite.net//images/twapple/640pix/20140422/LB10/LB10_001.jpg
新北市女子王淑慧到郵局寄信,被一隻躺臥地上的大型哈士奇狗絆倒,因而撞上郵局門旁
的白鐵傘架,造成下巴撕裂破相。王女依《消費者保護法》向中華郵政公司索賠六十九萬
餘元,新北地院指郵局應維護營業空間的安全,判中華郵政賠償王女十五萬餘元,仍可上
訴。
據悉,王女未對當時在場的狗主人提告求償,《蘋果》昨聯絡不上王女,不知其回應。律
師陳昭全說,狗擋路是造成受傷原因之一,中華郵政可告狗主人要求分攤賠償責任,由法
院認定雙方應負擔賠償比例。
依《消保法》求償
從事金融業的三十多歲王女,前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身穿灰大衣、黑短裙,到土城區
清水郵局寄信,辦完轉身離開,冷不防被一隻趴臥在通道地板的哈士奇狗絆倒,王女向前
摔倒,下巴又撞上白鐵傘架,造成兩公分撕裂傷。
王女提告指稱,就醫縫合兩周內僅能吃流質食物,還須帶口罩,造成工作困擾,且拆線仍
留疤,要求中華郵政依《消保法》賠償醫藥費、電射手術等費用及精神慰撫金共六十九萬
餘元。
應確保場所安全
中華郵政辯稱法令未禁止民眾帶狗進入,無法管束洽公民眾帶來的狗,依《民法》規定,
狗主人才有保護管束義務,郵局沒過失,應由狗主人賠償。但法官認為,郵局應確保營業
場所安全,維持主要通道淨空,清水郵局營業空間不大,更不應任令大型哈士奇犬躺臥通
道,妨礙顧客安全行走。
法官說,高鐵、台北捷運都要求搭車竉物須放入容器,可見能要求或限制寵物主人配合,
因此判中華郵政敗訴。清水郵局的上級單位板橋郵局昨說未收到判決,不便表示。在清水
郵局門外擺攤的葉老先生說:「應告狗主人,不是郵局吧?」
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422/35781711
作者: yesnogod (是無神)   2014-04-22 09:41:00
民眾與法官就是吃定 郵局會吞下去。
作者: fufufugogogo   2014-04-22 10:59:00
以後在郵局被狗咬也能告郵局了 郵差表示:真羨慕
作者: kosumi (努力賺錢&存錢)   2014-04-22 14:28:00
馬的...........
作者: cloudsub (搞不懂)   2014-04-22 19:32:00
郵差與狗不得進入...
作者: ilutc (笨仔)   2014-04-22 20:05:00
該不會哪天民眾被郵局門口的推銷騙錢也要怪郵局
作者: yellow5 (貪破七殤)   2014-04-22 20:10:00
法官的想法真奇怪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4-23 19:26:00
狗與XX 不得進入早知上次去台銀看到帶狗人,也去絆一下,就可以怒告台銀等十幾萬進帳
作者: mp239 (伯朗咖啡好朋友)   2014-04-23 22:02:00
以後不只要廣設廁所,還要廣設狗籠
作者: chunlai (不要找我下棋 = =)   2014-04-23 22:15:00
帶進來的狗還會隨地大便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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