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giza (大大擁抱第二人生)
2014-06-24 21:14:00進局三年多了今天第二次遇到壽險理賠,
整個是很不熟悉的業務啊^^"
金寶貝主約+吉安傷害附約,(被保人因病死亡,100年8月開始保)
想請教比較懂的前輩們,
受益人如果準備好各種資料,(死亡證明+除戶謄本+保單+證件...等)
是否就可以當場入機理賠呢!?(還是有正確的申請流程!?)
我在想,有關保險的理賠不是應該要總公司來核定或是調查嗎!?
如果由櫃檯人員當場進行入機理賠好像風險還蠻大的,
而且加上也要判斷哪些項目是有賠還是沒賠的,總要透過總公司比較慎重吧!?
大家有遇過類似的狀況嗎,歡迎互相交流分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