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郵局寄印刷品
接手的櫃員,就直接丟給 後面的主管
判定有沒有符合印刷品的要件
主管也不願負責,就打電話問更上層的
想也知道,那個接電話就會說不行啦
反正他也沒看到,說不行,就不會有事
這封信就是一般的文宣
但是設計文宣者,直接附上一張政府發的函
來表示宣傳的正確性。
結果郵局的人就說,這裡有 函 就是信函
還搬出法條說 影印的公文函件 不能算印刷品
儘管我說 這公文受文者是本公司,又不是收件者
所謂印刷品 就是可以給不特定人的郵件內容
我們這個就是單純的文宣,只是附上政府公文,
增加說服力罷了。
那個主管就是一副,我已經打電話問了
就是不行。
結果本來 3.5元的郵資 變成10元
500份 本來只要1750元 變成 5000元
然後就是
我們罵文宣設計者豬頭,
而設計者就只能罵郵局的人豬頭。
作者:
kga20347 (kga20347)
2016-06-21 22:29:00你可以給派報人員啊… 為甚麼一定要郵局 便宜好凹?
難怪郵務會虧錢,跑了500戶才賺1750,油錢都不夠了,真是佛心來的。
作者: ferrari427 (馳) 2016-06-21 01:33:00
郵局是對的用得著對客人低頭嗎?不想大家太難看吧想寄印刷品,政府那張函挑出來就好了,不需要為難彼此
作者: kai77989 2016-06-21 01:18:00
印刷品是郵局培養奧客和自拿磚頭,砸自己腳的好幫手!!曾經遇過不給寄,就直接拿手機撥客服的!客服也馬上打來!!唉,不說了看書去~~
作者:
ppaaa (ppaaa)
2016-06-20 23:44:00不是用印的就叫做印刷品好嗎
作者: ferrari427 (馳) 2016-06-20 23:29:00
都打給郵件處理單位確認過了? 當然以郵局認定為準不是
作者:
b52883 (小強)
2016-06-20 19:49:00怎麼沒有噓 有夠澳 不爽不要寄 我還不想送勒 今天送到一個比包裹還大的印刷品 有夠爛
作者:
kanna ( ̄︶ ̄)
2016-06-20 12:34:00函有上款(給親愛的市民 之類的)就不行,因為是特定人不過還是雙手雙腳贊成取消印刷品,每天吵這些煩死了附上政府公文增加說服力的代價就是不能當印刷品,很合理呀(抱歉,想到一句就打一句...有點跳)
作者: keddie (唸不完啦) 2016-06-20 10:43:00
有影印的公文,本來就用信函.你頂多問問可否做"混合交寄"但用混合交寄不一定比較便宜就是了.也有可能比較貴我們局之前也太多公文(公家機關)偷渡當印刷品..現在狂抓聽說之後現行印刷品認定的模糊空間快要立法取消了這樣對於改善郵局郵務虧錢跟櫃台與客人衝突會有大幅改善
作者: t4145w (LMK) 2016-06-20 22:17:00
就我們這邊的判定 印刷品是給任何一個人都行好比一張廣告單 妳寄任何一個人都行 或一本書誰都可以看既然有受文者當然不行~~~ 除非你們夠有力去跟總公司爭
看他語意,應該是把那張公文印在廣告文宣中..........上次我看前面先生寄了三百張DM放在信封~原本說要用印刷品寄~因為真的沒指定人只是一般DM,但郵局認定為包裹~
作者: keddie (唸不完啦) 2016-06-23 23:40:00
300張DM,我會收做印刷品.但秤重起來如果比包果貴.會建議客人改做包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