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kuraHana (櫻花)》之銘言:
: 大X發的廣告單,外面都會有一個塑膠套,
: 今天收到的時候,發現塑膠套被撕開了一個洞,裡面塞了我的其他信,
: 推測是郵差偷懶,把他弄成一個物件投遞。
: 這樣不會太奇怪嗎?
: 未經許可,擅自把信件拆開,似乎侵犯了隱私?
: 還有,廣告單不是每個人都會看,就算要看也不一定會馬上看,
: 那如果其他信有及時性,被夾在廣告單中沒發現,這要算誰的?
建議你打0800-700-365去反應這件事
接電話的會打成一張正式的表單讓投遞局正式回覆
雖然郵差日曬雨淋很辛苦
但甚麼是該做?甚麼行為是不該做的? 工作者本身自己要拿捏清楚
不要想測試住戶的底線與容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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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作做不習慣
可以考慮辭職換別人來做
有人逼你要當郵差嗎?
既然要做這份工作
就應該把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