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conutss (哈哈)》之銘言:
: 我想請教的是
: 因為我畢業一年都沒有工作
: 只有在大學期間打過工
: 1.打工經驗是否可填於個人資料表中?
: 2.我只是打工,如果之後有幸錄取,是否也需要交出離職證明?
: 3.離職證明會寫說我工作多久嗎?(沒看過離職證明長什麼樣)
: 4.承上,因為有些工作我只做不到半年,不曉得是否值得寫入?(可是不寫的話,資料表
: 會很空...)
你只是學生時代打工 這種做不長應該很正常
自傳好好寫 把那些學習到的經驗帶入你未來在郵局服務的優勢就好
: 5.我家住南部,可是我是報台北區,怕會被問到為什麼會來北區
: 我真正原因是因為男友在台北,未來也極有可能會結婚
: 但是聽過有些主管不喜歡有要結婚的員工,怕你結了又離職
: 所以想請教各位是否可以明說我真正原因,還是我應該要找其他理由?
跨區考試原因應該是必問...
很多南部人因為北部分數低所以先考北部 之後又請調或外考 可能就會怕你不穩定
如果你是因為結婚之後會長居北部 那麼誠實說原因反而比較好
比較給人你會穩定在北部的感覺...
我當初是台北人考南部 也被問 我就直接說之後會嫁到南部 口試分數也還OK
我朋友都說考官應該是不忍壞人姻緣才讓我上的XD
不過也不知道是好還是不好....
郵局真的每天都好精實好累啊Orzzzzz
: 麻煩各位了,謝謝!
: 更新:因為家裡是不准我打工
: 所以我(偷偷打工)打工的期間每個都很短,甚至是臨時工
: 但是覺得還是有學到點東西和經驗
: 可是我在網路上看到如果三個月以內的工期就不值得寫
: 不過我如果都不寫的話,工作經驗就是空白......這樣是不是很難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