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平信郵資不足會發生的一些事:
1. 收件人那邊會怎樣?郵差按門鈴說你有一封信件但郵資不足
要先補差額才能領?還是在信箱放一張單子告訴你要請你來
郵局一趟處理?還是有其他的形式?
2. 如果是放單子,那不去的話就視同收件人不收退回寄件人嗎?
有規定要在多少時間內嗎?
3. 同第1點,若退回寄件人,是以怎樣的形式告知?
4. 退回寄件人後,還要寄的話就補足郵資再加上罰款即可?
還是要重新購買此封信件所需的郵資,以及補齊之前的
郵資和繳交罰款才能再寄?
5. 那決定不寄的話,可以直接拿回來?還是一樣要補足郵資
加罰款才能領回?
6. 若不繳齊費用,郵局放一個月後就會將其銷毀是嗎?
不好意思~問題很多,先謝謝大家了。
辛苦各位郵差與郵政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