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18)回台中去學校辦了休學,
就順便回去看了醫師,
上次和她說好下一次她會幫我開立申請的資料,
今天等了好久,
我從來不知道像她這樣默默無名的醫師竟然也會有看診到超過門診時間的這天,
可能越做越有名氣了吧!
她說今天下午之後的都是初診病患,
不過星期二、三病患人數還是少,
沒有什麼時間跟她聊,
因為已經過了她下班的時候,我也不想太多打擾她,
她就邊開診斷書邊閒聊幾句,
從七月以來,她就沒有再開過藥,
也沒有再申報過支持性心理治療,
也就是說,在我身上已經什麼也沒得賺了,
她大概也不會想要我了。
申請重大傷病卡要交四樣東西: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申請書
病歷摘要或門診紀錄
診斷證明
醫師上次就和我討論說,
她覺得我狀況申請通過機率一半一半,
她說沒機會的她就會勸病人不要申請了。
我今天又再問她一次,
不會過的話我幹嘛還要申請,
她說她也不會知道,
所以說就看看吧!
她說,就算有自傷自殺的情況也不是通過的依據,
主要是在精神症狀,精神症狀就是妄想、幻覺等,
但我沒有,
然後人格疾患的部分也不寫進去,
我六月份都沒吃藥後的部分也可能會讓審查不通過,
所以,最後我從去年六月到目前共看診26次,
只挑了八次的門診紀錄列印,最後一次的還停留在5月份,
但我六月以後到現在明明看了8次,
這樣資料停留在以前真的對審查比較有利嗎?
醫師的判斷可能吧!
她的病患好像似乎都是以精神官能症(焦慮、恐慌)和睡眠障礙為主,
她還說她不能幫我寫躁鬱症的,
我說我怎麼會要妳造假?
她不理我,繼續打字。
我猜大概是因為她以前自己提她覺得我可能是,
先申明,怕我要求吧!
不過既然她也長期都有掛一個296.90的診斷碼,
依照這個診斷碼去申請不會比較容易通過嗎?
既然重鬱症的這麼難通過的話。
不要說住院比較容易過,
想到這就氣,
我固定看診的醫院沒有精神科病房,
醫師開了診斷書要我去台中榮總找某位醫師,
也透過她學妹與那位醫師討論我的狀況,
那位醫師,
他的專長是思覺失調的,
然後他們覺得我BPD就不收我住院,
還跟我說,他的病房都是精神分裂症和躁鬱症的,
你會想跟他們一起住嗎?
我不介意,但是他既然這麼討厭我,
我去找他麻煩幹什麼,
還印給我什麼候床單,
都騙人的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