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這是強迫症還是創傷症候群.....
以前國中時在校被霸凌
霸凌很常見所以我並不在意
但近來不知道是太閒還是怎樣了
我覺得自己是加害者
因為當時我沒有自然人的法律觀念
在學校被打都只是和班導講而已
沒有自己去提告同學傷害且求償賠償金
這是讓我最近想起來很內疚
那個時候大約是2002-2005年
雖然當時連監視器都不多更別提手機如現在普及
報告也指出校園被霸凌者的應對措施是告知老師
但這和我缺少自然人觀念是兩件事
被這問題困擾一段時間了
困擾的不是被打的事
而是自己笨不會告而損失拿賠償金的機會成本
我該怎麼辦?
該找製造出傷害賠償金的機會?還是往很多人也沒告的方向去想?
我應該如何找到探討少年缺乏法律觀念的文章?
我喜歡做異於常人的事情彌補罪惡感
像是我曾經國小時不懂事
回家要求母親要買園遊會食物(小二)和烤肉的里肌肉(小四) 兩次
浪費家裡錢在學校活動和同儕的眼光上
讓我內疚於是國中到大學都不繳班費
追求一種彌補的治療感
現在我應該要怎樣才能用類似班費的方法
把當時未索取傷害賠償金的機會成本損失給彌補回來?
想製造衝突又找不到機會點
(國中畢業後就沒人願意霸凌我了,現在檢舉獎金不好找也不確定能產生衝突)
還是努力考三等公職
還是用公立學校未妥善教育我法治觀念
所以我要永遠賺人民納稅錢的心態補回來?
也使自己進入盧梭那種未被錢給束縛的高貴野蠻人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