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2年前因為工作的原因,有一些誤會
然後被送醫,一時之間,醫生也判斷不出我的症狀
後來被迫在醫院待了2個月,出來我的觀念也沒改
過了4個月再被送醫一次,這次怕到了,簽了志願住院
醫生說只要我願意吃藥就可以出院,這次只住了一個月,住院情形一切良好
然後就被申請強制社區治療,從2020.07出院到現在,都被要求要吃藥
不過我不吃藥也可以正常生活(因為曾經有把藥吐掉一段時間,生活還是正常)
目前被強迫吃里斯畢妥4mg
我在台中
訴願寫過2次,都制式回答,沒用
請問該怎麼做?
還是可以請其他醫生判斷,讓我可以停止強制社區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