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這篇日記的內容,發在某些專版會比較好,但我寫這篇日記,只想抒發自己的看法,並不想要帶風向之類的,所以發文在這個版。
日前,恩恩爸,想要8x分鐘的真相錄音帶。被記者問到是否有可能申請國賠?恩恩爸,只提到,談國賠太沉重。我自己是覺得,消失的8x分鐘錄音帶,可以允許恩恩爸複製,有些新聞認為提供複製錄音檔,沒有個資法或其它違法問題。公務員或公家機構員工,是在上班,我自己是覺得,既然是在上班,應該要可以提供複製。但是一碼歸一碼,記者問恩恩爸,有關國賠的問題,恩恩爸只說談國賠太沉重,確不直接說不考慮申請國賠,我聽起來,是恩恩爸心裡想的就是國賠。如果是國賠的話,等於是拿納稅人的錢出來賠,我也是納稅人,覺得不應該國家來賠,承辦人員如果有錯
,由承辦人員賠才對,不該牽扯國賠,因為國賠就是納稅人來賠,全國人都欠你們家恩恩或恩恩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