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depravity 惡意羅織入罪 迫害言論自由

作者: musoutensei (無想轉生)   2013-07-20 01:17:07
※ 引述《Robbit1024 (五子棋怎一直輸)》之銘言:
: 既然有板主警告過而非直接水桶
: 認為就已經通知使用者推文或發文應該注意
: 倘若確實非法律文且有爭執之嫌
哪裡非關法律文?
: 確實於本版版旨不符
哪裡非關法律文而於版旨不符?
: 如果是我也還是會用警告及水桶的處理
: 如果要去調侃大法官可於學術版或JOKE等版
去嚴肅的學術板玩調侃?
去戲謔的joke板談法律?
你要逃避爭點官官相護也講究邏輯些吧?
: 我相信那些版更符合你的需求
生活法律板從來都是這麼呆板不苟言笑嗎?
好笑搞笑這些詞都變引戰了?簡直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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