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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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kennotme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ptt網路警察
(b)文章編號:
3.欲申訴之判決︰
CP
4.不服理由︰
1.PTT是否為大眾平台?
2.若第一點成立,不以規勸方式替代直接罰錢是否不恰當?
3.若向新手直接罰錢,是否等於判決該新手為死刑?
4.若後續沒有新人願意持續使用這個平台,哪PTT的未來在哪?
5.各版有該版主在管理,為何還需要CP這個規定?
6.PTT本就非容易上手之平台,為何不簡易化,還需要以複雜的規定來抵制新人?
PS. PTT上很多高手,給予我這個新人很多的資訊來源,與解決事情,但由於
不容易上手,加上規矩一大堆,所以非必要並不會使用這個平台,平常僅限於
閱讀文章,本人每發一篇文都會詢問或閱讀版規,殊不知竟然有CP這種令人
不知所措的規定,猶如盼本人死刑一般,終生無法使用PTT,若是貴平台只
是要專人專制專政,請告知小弟貴平台是私人平台,並非公開平台,小弟願接
受此判決,在此感謝您的閱讀。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本人以公益的心態,發表學術性研究的論文問卷,並非廣告,並非無詢問版主,
只希望廢除CP的規定,每個版都有一位至N位的版主,個個盡心盡力,試問
PTT本身還需要制定大量的規定嗎?還需要版主嗎?切勿讓這個平台邁向封
閉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