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駁回。
申訴人使用他人之文字為簽名檔,
此為事實,
明確構成本站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二目所規定之:
未經作者同意或授權,使用他人設計之圖案、文字作為簽名檔...。
申訴人主張其為該文字所影射者,
惟即使其為該文字所影射者,
並不當然即獲得該文字之使用權。
"當事人"與"作者"仍有地位上之差別。
而棒球板之風氣該如何端正,
與 Violation 板所管轄之業務並無相關,
Violation 板之判決對此並無須考量。
又申訴人主張簽名檔用作澄清之用,
惟即使澄清之用簽名檔,
本站並無規定如此即可違反站規。
最後,
申訴人與檢舉人有何民法上之糾紛,
本站並不欲介入,
本站僅希望申訴人在使用本站服務時,
能尊重本站站規,
如此而已。
本案維持原決定。
法務 longbow2
: 因本人為簽名檔內被影射之當事人,請求貴 (Violation)版改判,改判請求如下:
: 1.若對方無法立即提出影射本人之證據,請撤銷罰單,並撤銷對本人連續使用該簽名檔連續
: 處罰之判決.
: 2.因本人為該簽名檔事件之當事人,故請定義此事件不適用貴版第六條第二款第二目主張
: 對方為該文字之唯一使用者之認定.
: 3.因本人係當事人,請判決本人主張本人有於PTT使用該簽名檔之權利有效.
: 4.因對方行為為針對本人,此係民法範圍之私人糾紛,若對方不知收斂,導致進入法律程序,
: 請站方在此事上持續保持中立.
: 5.本人將此簽名檔用於棒球版作為澄清個人與警戒此兩人之用途,請站方保持中立並不干
: 涉本人此行為.
: 6.盼望貴版可立此判決,以端正棒球版部分使用者只憑臆測而惡意攻訐其他版友之風氣.
: 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