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在林書豪版被水桶

作者: akaume (小草)   2015-01-06 16:23:09
閣下的程序錯誤,
請向板務部申訴。
法務助理 akaume
附註:
1 .於看板中發表不當之文章或推文,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
一款,屬看板違規,並依同法第八條,應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本板並
無管轄權限。
2. 看板違規請向板主申訴,若對板主之處置有疑義,請向看板所屬小組長申訴,
若對小組長之處置有疑義,請向所屬群組長申訴,若對於群組長之處置有疑義,
  請向板務站長申訴。
※ 引述《benc8c8c8 (大神)》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benc8c8c8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sachia5566
: (b)文章編號:
: 3.欲申訴之判決︰
: 在別版酸林還想來林版指揮判決
: 4.不服理由︰
: 我在林版沒反串沒酸林、我在林版照林版規矩走、請問水桶我你是照那條版規水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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