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對Violaion判決不服 (arl版主拒絕溝通)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2015-02-14 01:08:51
您申訴的是本人過去的處分,
我無權處理。
而本板另一位板主為法務助理,
也無法審理本人之處分。
因此本案本板無法受理。
若認為對您非常不公,
唯一處理的可能性。
我想僅剩下站務總監吧。
法務 longbow2
※ 引述《appoo (熊吉吉)》之銘言:
: 後面的案子都處理完了,我七月的申訴案還沒受理...
: 可以麻煩解釋一下為何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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