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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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KDDKDD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louisman
(b)文章編號:29840
3.欲申訴之判決︰#1LkDwx-l (Violation)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4.不服理由︰
(1) 引述本板#1LeGxUal (PttLaw)判決理由一,本人已在信件中表示勿再來信,應符
合相關要件。但判決者louisman漠視其內容,駁回檢舉,此部份和之前判決不一
致,讓本人感到困惑。請法務部長重新審理並公告此判決理由是否仍適用。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1) 判決前例請見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Violation
標題 Re: [檢舉] lance336 站內信騷擾
時間 Wed Oct 15 19:56:4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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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lance336 判處 罰單一張。
判決理由:
1. 按『以超過一定數量之水球或信件,妨礙他人正常使用。』屬其他違規行為,
此於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定有明文。此為本站站
規為保護使用者使用本站服務時,免受其他使用者水球、信件騷擾之規定。
另依本板早期判決先例( #14xM0aHS 案判決):若當事人以明示拒絕和他人通
信、對話、對談,(以水球或信件告知不欲與其對話或以加入壞人名單作
為判斷基礎),之後若行為人再繼續以信件或水球、對談即可該當之該款之
騷擾行為。
2. 本案中,檢舉人已於信件中明確表示不願溝通,請被檢舉人勿再來信,被檢舉人
仍寄發信件予檢舉人,依前述判決先例,應已構成違規,故處以罰單一張。
3.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
罰單繳交:
主選單 =>(P)lay【娛樂與休閒】=>(P)ay【Ptt量販店】=>(1)ViolateLaw繳罰單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
法務 longbow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