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六] Violation判決不服

作者: ProductionIG (Production I.G)   2016-05-17 02:05:36
※ [本文轉錄自 ProductionIG 信箱]
作者: ProductionIG (Production I.G)
標題: Re: (Spell16) (Spell16) (fwd) (fwd)
時間: Sat May 7 22:22:03 2016
※ 引述《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之銘言:
: ※ 引述《ProductionIG (Production I.G)》之銘言:
: : 你要求去信客氣 原來不代表你回信會客氣 真令人驚訝
: 你有對我客氣過嗎? 以德報德,以直報怨
: : 日後推文稱 常看到三寶 是否也類同此例
: : 日後推文稱 常看到三寶裡的女人 是否也類同此例
: : 日後推文稱 常看到女人有公主病 是否也類同此例
: 看情況,你如果深入思考板規的存在意義,會發現關鍵字搜尋即桶是沒有意義的
: 而且在你檢舉的推文中,也沒有出現沙豬、種馬等專針對於男性的污辱性用詞
: 乃是形容他們作為跟反應,所以你的外推性不成立
: 至於你舉的例子:1.現在三寶也沒有看到就桶啊,你舉錯例子
: 2.三寶經常是針對女性的污辱性名詞,希望你有意識到這點
該推文提出"他身邊的男性"行為低劣的表述 對於該表述對象是否造成 或 等同
於三寶一詞 你所認為的污辱性
: 3."常看到女人有公主病",這種語句我本來就沒有桶
當然事實上我詢問的是指涉對象的寬窄 不知道你有沒有搞清楚就是了
你的判斷標準在於該使用方式沒有地圖 也就是我想詢問的
你否定了第一和第二個舉例 同時提出三寶一詞具污辱性 參照這個判例
根據我的判斷 在污辱性形容的客體前加上一個指涉對象的限制 就能規避版規限制
因此來信詢問 還麻煩回應 謝謝
: : 凡看到皆有數量上限 如我舉例 是否合宜
: : 凡親身經歷 皆有數量和範圍上限 如我舉例 是否合宜
: : 故過去地圖炮皆加上 看到 聽到 此類具親身體驗描述用語
: : 是否即不違規
: 上面已回答
: : 根據你此段站內信挑釁的語氣 我推文稱如果你只是想來當國慶 是否違規
: : 並另加詢問本人是否能將你的這封信公布於版務文討論
: "你只是想來當國慶"推文不違規,你可放心地推
: 但是會不會被其他人恥笑你,我就不知道了
: 另外我拒絕公開信件
: 其實我是很想問問你們,既然看積極的我不順眼,看約炮國慶更不順眼
尊重個體 不要隨便把人貼上一個群體的標籤 謝謝
: 看KK不順眼,看魚片不順眼
: 所以你們是比較喜歡大象那樣無為而治嘛? 你們到底想要怎樣的板主?
: 如果你是正面的覺得我做的不好,你有更佳的管板手段,那可以參選第四位板主
: 還是說你希望女板最好沒有板主,這樣就可以從女板變成仇女板了?
: 還是,從頭到尾,你就是對批踢踢有個地方禁止仇女不順眼?
至於此一部分你個人疑問 我不打算回應
希望你能早日從其他你認為的仇女分子得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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