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ttLegist (批踢踢法務部檢舉板法務)》之銘言:
: 本板想予以請教
: 您已經辦理了
: personasa
: slimgirl8
: 又使用
: beauty111帳號寄予站內信予本板,本板將送至多重帳號查詢。
1.帳號(分身)可以有五個
2.這三個帳號現今並無任何違規
勿再罰我了!
你讓我停權以及砍帳號,我沒法寄信溝通任何相關事務,才申請新的帳號!
: 本板並同時建請您重新理解文字,並且確認您使用的文書不會造成人家閱讀困擾。
: ※ 引述《slimgirl8 (slimgirl8)》之銘言:
: : 1.申訴人ID:slimgirl8
: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 : (b)文章編號:#1NGTxPvb
: : 3.欲申訴之判決︰
: : beauty123 於本板大量回覆文章,已造成本板業務困擾,其內容可修正成一篇文章,
: : 卻分成三篇。違反本板板規第八條,處罰單五張。
: : 其帳號登入未滿60次,處罰單一張後刪除帳號。
: : 4.不服理由︰
: : 1.根據以上判決內文,一篇分成三篇,哪裡叫大量?
: 所以您認為甚麼叫做大量,您使用了一行文,卻不願使用編輯功能,顯然蓄意造成本板不便。
我的確沒有大量,PttLegist不實指控我!
什麼叫做蓄意?PttLegist誤會了!
當時是ra065311已經回文兩篇,我是就他的回文來回,針對他的兩篇回文,
我也總共才回了2篇.根本沒有大量!阿不就一來一往!
他(ra06531)1講的不對,然後我澄清.
PttLegist把我的澄清視為違規,這樣是剝奪被檢舉人該有的答辯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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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不就跟現在PttLawSug版在討論的不合理現象一樣?
使用者因公需要跟版主溝通相關事務,卻被版主控騷擾?阿,不寄信,
是要怎麼溝通相關事務.
不要把被檢舉人的答辯視作違規!這是被檢舉人本來就該享有的權利!
PttLegist不該對被檢舉人的答辯開罰,不但處以罰單,還逕砍帳號!
被檢舉人本來就有答辯的權利,PttLegist的作法傷害被檢舉人的權益,
對被檢舉人不公平!
: : 2.一篇分成三篇,多了兩篇,判決的結果是砍帳號,處分重到誇張至極!
: 本板判決歷來都是將未滿60次之帳號刪除,建請使用者自行翻閱判決。
問題是,我是因為被檢舉被誤會而需要澄清,不想被冤枉,
檢舉人(ra06531)的說法和事實不符,我必須捍衛我自己的權益.
這樣不該得到被砍帳號如此誇張的處分.
我認為這樣的判決就是現在在講的"法匠"!!!
判決的人不該這樣!很不專業!
: : 3.violation版以及這個版一堆使用者直接回文,回文的篇數遠超過beauty123,
: : 卻只罰beauty123?此判決無法服人!
: 請直接檢舉。
不要在那邊講直接檢舉,自己的管理有漏洞,很容易讓人認為可以直接回文.
況且,重申,回文是被檢舉人本該享有的答辯的權利!
: : 4.violation版以及這個版一堆使用者直接回文都沒怎樣,
: : beauty123自然會以為這樣做是可以的.
: 本板並沒有因為使用者回文而開罰,是針對使用者大量回覆相同內容,或顯見無內容之文章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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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這樣,那PttLegist罰我就更無理了!
: : 5.violation版以及這個版多的是直接回文的錯誤示範,版主並未一一
: : 給予其處分,容易讓其他的使用者認為在檢舉版回文是可以的.
: : 既然版面的管理會讓人誤解,自然不能施以任何處分.
: 這跟上面論點一樣,建請使用者重新理解語意邏輯。
: : 補充說明:因beauty123帳號被砍,只好slimgirl8代替他來申訴
: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 violation版 #1NGTxPv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