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訴人ID:personasa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b)文章編號:#1NsyJMDY
3.欲申訴之判決︰
personasa 於本板發表非本板管轄事務,且非初犯,然其違規情狀尚屬輕微,故處水桶
180日,罰單一張。
4.不服理由︰
1.PttLegist延遲復權personasa,我申訴之,卻被水桶還開罰單
2.violation版有數不盡的非其版管轄之文,頂多只是被駁回申請
3.而況,我的文是violation管轄範圍,PttLegist延遲復權personasa,嚴重的疏失!
4.violation從開板以來,沒有人因為申訴而被水桶以及開罰單,
只有我一直莫名地被嚴重地開罰,PttLegist故意針對我,這樣的行為非常的惡劣
其他人做了同樣的行為,什麼事情都沒有,就是板上告知"非本板管轄事務"
5.PttLegist多次誤判personasa,應嚴重懲處之
6.不應被開罰單還有水桶,若personasa日後要檢舉,則權益受損
7.我的發文是violation管轄事務,PttLegist延遲復權personasa,我有申訴權
8.首先我沒有違規,在所有的人中,PttLegist只挑我一個人,故意安以莫須有的違規事項
就算你硬要說我違規(我根本沒違規),
罰單一張就已經是嚴重的誤判了,竟然還水桶180日
9.從PttLegist所有故意安以我莫須有的違規事項的行為中可知,
PttLegist嚴重不適任,應立即下台!
10.PttLegist多次誤判本人,但由於這裡要申訴頂多只能到PTT Law版,沒有再上一級,
我多次被誤判無法獲得平反
11.再說一次,我沒有違規,你不應硬說我違規,
另外,把'罰單一張和水桶180日"的判決獨立拿出來看,也大大地不符合比例原則
法務不是這樣亂搞的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作者 PttLegist (批踢踢法務部檢舉板法務) 看板 Violation
標題 [公告] personasa 水桶180日 罰單一張
時間 Fri Sep 16 18:09:1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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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sa 於本板發表非本板管轄事務,且非初犯,然其違規情狀尚屬輕微,故處水桶
180日,罰單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