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violation之判決

作者: PttLegist2 (法務部pttlaw板法務)   2017-03-15 22:16:57
本案處理為: #1OoDYcaL (PttLaw)
判決主文:
申訴駁回。
判決理由:
檢視申訴人於 Violation 看板提供之證據,
係為兩造因票券一事而起爭執,雖是被檢舉人主動寄信,
但其爭執互有往來,難謂被檢舉人騷擾之行為。
按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一目之一
內容有毀謗、侮辱、謾罵他人之情形。
其信件內容並無上述相關情事,
若申訴人不欲收到其信件,當下可表明請被檢舉人請勿再來信,
若表明後仍然來信,或可成立。
本案業經終審駁回,全案終結。
Ptt法務部 PttLaw法務
※ 引述《naoiki (ㄈㄨ)》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naoiki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 (b)文章編號:#1Oo0YTiY (Violation)
: 3.欲申訴之判決︰駁回騷擾不成立
: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 4.不服理由︰
: 對方莫名其妙突然就說我違法,這不是騷擾那是甚麼?
: 先說了「你可能沒參加過這種活動所以不知道」,之後又立刻不斷「指控我違法」
: 在我回信說對方行為讓我感覺噁心之後,對方甚至又不斷騷擾並拿以前發文來取笑攻擊
: 我已經不想理會他甚至刪除他的攻擊之後他又繼續來信嘲笑侮辱
: 甚至還「繼續說我違法」,並認為自己行為沒有任何不妥
: 對方在violation板還甚至出言侮辱我情緒失控,但對方才是進行來信謾罵嘲笑的人,這
: 部分對方自己刪除了!
: 所以我才是被騷擾被侮辱的人吧?
: 站方麻煩重新進行判決修正!
: http://i.imgur.com/zUiSJS6.jpg
: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1OmfSrjD (Violation)
: #1OmfTFBL (Violation)
: #1OnKYqmS (Violation)
: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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