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檢舉成立。
使用者 chanyi 開立罰單一張
判決理由:
觀被檢舉人編輯記錄,最早記錄為 5/31 02:58:40
但申訴人寄信予法務帳號時間為 5/31 04:30:10
於判決後期間被檢舉人有多次編輯記錄,
且文章底下編修記錄被檢舉人於編修後加以刪除,
本板對被檢舉人之來信編修要求尚未予以核准,
而被檢舉人於來信詢問前即多次編修,
對於已結案件無本板同意不得編修相關文章,
故,開立一張罰單。
※ 引述《guohuo ()》之銘言:
: 使用者 chanyi 刪除判決完成之案件文章部分內容
: 文章代碼(AID): #1PANN8o8 (PttLaw)
: 該使用者 chanyi 於 05/31/2017 02:58:39 刪除了以下文字
: {(2)當事者已經利用此"時間差"手法對於本小組各版主及組長造成多次騷擾及不當控告
: 某些版主在我當下提出申訴就站內信我提醒此人為訟棍,為本組麻煩人物之一。}
: 編輯紀錄可查詢
: ※ 編輯: chanyi (114.41.119.5), 05/31/2017 02:58:39
: ※ 編輯: chanyi (114.41.119.5), 05/31/2017 04:12:25
: 違反本板板規 一.板規
: 2.所有判決完成之案件,其檢舉文、證據文及判決文,未經板主同意,不得任意刪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