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申訴駁回。
判決理由:
經查申訴人 [台北/一般] 流行眼鏡門市銷售工讀生 一文裡,
有附加販售眼鏡商品之網站,其網站為交易買賣平台,
故判決其為廣告並無不妥。
※ 引述《DRIVECAR (^^)》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drivecar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Ptt警察局]
: (b)文章編號:#1PASvqUj part-time
: 3.欲申訴之判決︰
: 站務警察判決:
: DRIVECAR因廣告行為,
: 違反本站站規,處以罰單處份,特此通知
: 請到 PttLaw 查詢相關法規資訊,並從主選單進入:
: (P)lay【娛樂與休閒】=>(P)ay【Ptt量販店 】=> (1)ViolateLaw 繳罰單
: 以繳交罰單。
: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 4.不服理由︰
: 公司在pt版尋找粉絲團小編及工讀生
: 因為想讓應徵者了解店內風格
: 希望喜歡此風格才來應徵
: 而附上fb網址及官網
: 而是希望對此風格有興趣的才來應徵
: 並無廣告之意圖
: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如上
: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