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經本院審理後,業已終結。
不過,使用者既有些說法,本院就本案稍做補充,如下:
本院於 #1OczvNa5 (PttLaw) 之判決中,
強調未來之名片檔廣告將納入懲處。
相關理由於該判例中皆有敘明。
法務於開單後雖名片檔會暫時消失,
但使用者應於開單後至主功能表之「個人設定區」→「個人檔案」清除違規名片檔。
使用者同行為違規三次,於第二次時,判決中亦提及使用者未修正違規簽名檔,
使用者應重視自己的權益,而非其行為違規後,再宣稱非故意、不清楚相關運作等語。
故使用者之不服理由本院不予採納。
提醒使用者,本案已終結,請勿對本案再行申訴。
※ 引述《firework69 (阿暐)》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firework69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 (b)文章編號:#1QisYqH1
: 3.欲申訴之判決︰
: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 4.不服理由︰
: 我前幾天申訴過,已被駁回,還是忍不住為自己辯解一下,
: 我問了好多使用ptt的人~~
: 大家都知道,不能隨便po廣告文,
: 可是,幾乎沒人知道,連自己的名片檔,也不能po廣告,
: 更不知道!!!
: 繳完罰單,違規的廣告名片檔,又會再<自動顯示>出來,
: 上ptt,找東找西,看文章、找人聊天,
: 就是不會,三不五時地去搜尋自己的帳號吧
: 既然現在知道了,規定如此,
: 受懲處,也是應該的,
: 可是,因為不知情,違規的名片檔會在<自動>出現,
: 甚至還要加重開罰....
: 嚴重到...停權處分,我就覺得過重了,
: 我從沒想過,故意要觸犯規定,
: 我也知道了,不能在名片檔打廣告,
: 為了不違反規定,
: 我也搜尋自己的帳號過,確認廣告刪掉了,
: 但我從沒想過,
: 違規的名片檔,因為繳完罰單
: 又會自動重新顯示出來,
: 因為這樣被停權,實在冤枉,
: 只是無心之過,
: 畢竟違規的名片檔,它是自動顯示的,
: 而不是我故意的...
: 希望可以不要加重開罰........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