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部門之業務非屬本部職責,
請逕洽板務部
※ 引述《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之銘言:
: 依據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篇第二章第八、九條規定
: (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 無人擔任板主之看板違規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事實之有無。
: 無人擔任小組長之群組,由本站認定之。
: 依規定已就該無人擔任版主之看板違規行為,
: 先寄信給小組長,然而至今已經超過三個月,皆未獲得小組長回覆,
: 詢問群組長,是否由群組長是否認定該等帳號是否有違反版規的行為,
: 群組長答覆:群組不會直接判定看板違規行為,無板主的看板僅會進行低度管理作為。
: 因此想詢問一下,依規定是先由小組長認定,沒有人擔任小組長才由貴站認定,
: 然而卻未規定,如果小組長消極不作為,如同沒有人擔任小組長一般,
: 是否即由貴站認定此部分事實?
: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