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檢舉人提供資料
本人認定 申訴人之代PO行為為規避使用者條款不得以任何形式轉錄文章
故當下 作出此判決
又該文章事實上已將它板糾紛帶來
據常見違規宣導與板面相關貼文規定(補充)11
本人認為此一行為應再依違反此條例情節重大處
水桶三個月與退文
生活法律板板主 depravity
※ 引述《PttLegist2 (法務部pttlaw板法務)》之銘言:
: 請 depravity 板主至本板說明案情,並轉錄申訴人遭刪除之文章。
: 本文同時轉錄予 depravity 板主。
: ※ 引述《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之銘言:
: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 : 1.申訴人ID:jaj12377
: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 (a)作出判決者:depravity
: : (b)文章編號:已被版主刪除只剩判決
: : 3.欲申訴之判決︰#1Rg6mai_
: :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37764388.A.B3F.html
: : 經當事人檢舉 假代PO之名規避轉錄文章 認定情節重大濫用本版擾亂看板秩序
: : 處水桶三個月文章刪除
: :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 : 4.不服理由︰
: : 檢舉者認為敘述的法律問題是轉錄自他的文章,然而,
: : 在原來法律問題發文的時候,檢舉者的文章原文並沒有任何轉錄紀錄,
: : 文字敘述與段落安排,也跟該檢舉者所述之文章大不相同
: : (不是擷取檢舉者整篇文章內容複製貼上)。
: : 同時,檢舉者亦在該篇文章推文,
: : 聲稱事實與原來文章內容有所出入,
: : 可以證明檢舉者主觀上就認為這不是他原來文章。
: : 因此,如果敘述的法律問題不是轉錄文章,
: : 版主就不能以規避轉錄文章為由進行懲處。
: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 :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