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法務已於 #1YlQ3c_1 (Violation) 補充說明,
目的為區分看板違規與本部受理範圍之案件,為統一標準,目的甚好,
惟作法上未能夠有所周全,未來本部運作會更加謹慎。
本案有相關執行,就不再追溯重新列案。
請 Violation 法務未來執法應更加謹慎,避免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1.申訴人ID:A6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1YiSwOhq (Violation)
: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 violation 板再為更改板規或正式公告的情況下
: 擅自更改violation板受理範圍
: violation板規 為上任板主 longbow2 於2013年前後陸續制定
: 且後續依此運行多年
: 關於簽名黨是否受理一事
: 自2013年起 前任板主以陸續判決多次
: 現板主更改前任判決 有請示過前任板主?
: 且更改受理範圍我不反對
: 但請明確公告 而不是想當然爾
: 這放任何板都屬於違規操作
: 更何況代表站方的violation板
: violation板撤銷判決作法
: 不符合程序正義
: 且現任板主 在判決無爭議情況
: 無權力且不應該自行推翻前任判決
: 該板主所作所為 造成使用者無所適從
: 且本人再次要求
: 板規明確規範 推文合理答辯的方式